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资料(Companies Registry, www.cr.gov.hk)以及香港税务局公开政策(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www.ird.gov.hk),香港公司年度需处理以下事项:
• 周年申报(Annual Return, 表格 NAR1)
• 商业登记证续期(BR Certificate)
• 会计做账、编制财务报表
• 法定审计(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审核)
• 利得税报税(Profits Tax Return, PTR)
• 法定册与重要控制人登记簿(SCR)维护
• 如有变更:董事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公司秘书变更等相关申报
成都企业办理香港公司事项时需注意,所有流程均以香港政府要求为准,并要求按时以电子或纸本方式提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或税务局。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62条至664条,周年申报文件(NAR1)的提交期限取决于公司类型:
私人有限公司
• 成立后 42 天内首次提交周年申报日( anniversary date )
• 其后每年须在成立周年日后的 42 天内提交
• 来源:Companies Ordinance, s.662(2)
拥有上市身份的公众公司
• 提交时间要求更严格,但成都企业通常多为私人有限公司,因此本指南以私人公司为主。
年报逾期费用(需以政府最新公布为准):
• 逾期不超过1个月:约 HKD 870
• 逾期超过1个月但少于3个月:约 HKD 1,740
• 逾期超过3个月但少于6个月:约 HKD 2,610
• 逾期超过6个月:约 HKD 3,480
• 来源:Companies Registry 官方费用表(Fees Schedule)
公司注册处会对长期未提交者启动除名程序,依据《公司条例》第745条。
需确认以下信息与法定册一致:
• 注册地址
• 公司秘书资料
• 董事信息
• 股东信息
• 法定股本及发行股份
• 重要控制人信息(SCR)
这些信息需与公司注册处登记状态一致,否则需要先提交变更文件。
官方提供电子与纸本模板。成都企业需确保填写内容符合公司注册处格式要求:
• 必须列明董事、成员、公司秘书的有效信息
• 公司秘书可为香港个人或香港本地法人
• 注册地址必须是香港地址,不得为内地或海外地址
香港政府支持两种途径:
• 通过CR e-Registry电子平台提交(www.eregistry.gov.hk)
• 邮寄纸本至香港金钟道登记处
对于身在成都的企业主,电子方式较便捷,但需具备有效的电子证书(如e-Cert)。
以公司注册处最新公布为准。私人公司年报正常费用约为 HKD 105。
政府费用须通过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完成。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要求(税务局 IRD),所有香港公司必须每年或每三年(取决于证书类型)缴付商业登记费并领取新的 BR 证书。
• 一年期或三年期(由公司注册时选择)
• 到期日前须缴付下一周期的费用
• 费用金额由香港税务局每年根据财政预算案调整
成都企业需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续期:
• 线下邮寄支票至税务局
• 在线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续期
• 若由秘书服务提供机构代办,需确保其使用合规渠道
续期延误会导致额外附加费,并可能引发税务局发出的强制文件。
香港税务局依据《税务条例》(Inland Revenue Ordinance, Cap.112)要求所有香港公司每年进行会计核算并提交利得税申报。
即便公司无业务或零收入,也必须编制财务报表(可为零申报报表)。
需包括:
• 损益表
• 资产负债表
• 附表和注释
成都企业如仅在香港设离岸架构,仍需按年度周期完成做账。

财务报表需经香港执业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PA)审计,引用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执行之审计准则(HKSA)。
零申报公司也必须提供审计报告。
税务局每年通常于4月发放报税表。常见期限如下:
• 新公司成立后约18个月收到首份 PTR
• 其后每年收到常规 PTR
需要提交: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税务计算(Tax Computation)
• 材料证据(如银行流水、合同、费用凭证)
香港标准利得税税率参考税务局数据(以最新公布为准):
• 中小企业首200万港币利润按8.25%
• 超出部分按16.5%
如成都企业采取离岸税务策略,需要根据税务局 IRD 的“来源地原则”(source principle)证明利润不源自香港。税局可能要求补充文件,如合同执行地点、员工工作地点、收付款路径等。
香港《公司条例》(附表5A)要求公司必须保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并放置于香港注册地址可供政府查阅。内容需保持实时更新:
• 控制权超过25%股份或表决权的个人或实体
• 拥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的人
• 若无法确定真实控制人,则需记录公司董事会作为指定人
成都企业若未在香港设置办公场所,需要通过香港地址服务维护并保留 SCR。然而,SCR 不可发送至中国内地保存,必须存放在香港境内。
公司注册处可能发出逾期通知,并累积罚款。长期未处理将进入除名程序。
税务局可依据《税务条例》第80条对公司处以罚款,并限制公司申请税务资料。
政府寄出的文件如被退回,可能导致除名程序或监管风险。成都企业需确保注册地址有效。
根据《公司条例》,法定册缺失可导致刑事罚款,由董事承担法律责任。
若税务局认为利润源自香港,则需按香港本地利润税率补税,并承担滞纳金。
成都企业不需亲赴香港,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提供公司最新文件:BR、CI、NNC1/NAR1、章程等
• 提供完整经营资料:银行流水、发票、合同、成本文件
• 建立可持续的文档归档体系(建议按香港税务局要求保存至少7年)
• 使用合规方式签署审计文件,可使用香港允许的电子签名或邮寄原件
• 按香港法例要求设立并维护 SCR 与法定册
办理顺序通常为:
以下金额为通行业务发生的典型区间,最终须按政府与专业机构收费确定:
• 周年申报政府费:约 HKD 105(按CR最新标准)
• 年报逾期附加费:HKD 870 至 3,480(按延迟时长)
• 商业登记证续期:根据税务局财政预算每年调整
•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规模,约 HKD 3,000 至 20,000
• 做账费用:视交易量而定
成都企业在规划预算时需结合公司规模与经营复杂度进行评估。
• 保持公司法律状态为“有效”(Active)
• 保持银行账户正常运作,避免因政府记录异常导致银行合规调查
• 确保公司在跨境贸易、资金流动时具备合规证明文件
• 为税务安排保留规范凭证,以便应对全球税务信息交换(CRS/AEOI)环境下的审查
跨境业务量较大或涉及多国架构的企业,更需要完整的香港合规档案以支持资金路径与经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