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律师可以通过被授权(Power of Attorney,委托书)在内地代为签署或见证香港公司相关文件,但该授权的有效性与受理机构的具体要求有关。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相关法律,跨境签署常需满足公司章程的签署形式、文件公证/见证及接收方(公司注册处、银行或第三方)对认证方式的书面要求(来源:香港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Ordinance (Cap. 622),https://www.cr.gov.hk;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622)。

跨境签署与授权的操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