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董事成员信息统一记载于香港公司注册处存档的法定文件中,该要求来自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2024年8月的最新修订条款,所有在港注册的有限公司需按规定提交董事相关信息至官方存档。
注册成立阶段的法定文件为法团成立表格(NNC1),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发布的《新公司注册提交指引》,2026年注册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时,NNC1表格第6部分需填报所有首任董事的完整身份信息,包括中英文姓名、常住地址、身份证件号码、国籍、任职起始日期,该文件为公司首份董事成员官方记录,永久存档于注册处公共数据库。
周年申报阶段的文件为周年申报表(NAR1),截至2026年4月,香港公司注册处执行的规则为,所有私人有限公司需在每年公司成立周年日之后42日内提交NAR1,其中第7部分需完整披露当期在册的所有董事成员名单、年度内的董事任职变动情况。2025-2026年NAR1的提交费用为105港币,逾期提交的罚款区间为1020港币至10200港币,相关费用标准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更新的《政府费用一览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董事变动阶段的专项文件,包括委任董事通知书(ND2A)、董事辞职/停任通知书(ND4)。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57条规定,公司发生董事成员变动的,需在变动发生后的15日内提交对应文件至注册处,文件需载明新委任董事的全部身份信息、任职起始日期,或离任董事的离任日期、离任原因,官方收到文件后会同步更新公司的公共董事成员记录。
| 文件名称 | 提交/出具机构 | 核心记载内容 | 法律效力 | 公开查询权限 |
|---|---|---|---|---|
| 法团成立表格(NNC1) | 香港公司注册处 | 首任董事完整身份信息 | 对外证明首任董事任职资格的法定依据 | 付费可查 |
| 周年申报表(NAR1) | 香港公司注册处 | 当期在册全部董事名单及年度变动情况 | 对外证明当期董事任职资格的法定依据 | 付费可查 |
| 董事变动通知书(ND2A/ND4) | 香港公司注册处 | 董事变动的具体信息 | 对外证明董事任职变更的法定依据 | 付费可查 |
| 公司内部股东名册 | 公司自行出具 | 全部股东及董事身份信息 | 仅具备内部治理效力,无对外公示效力 | 不可公开查询 |
| 商业登记证 | 香港税务局 | 公司名称、登记证号、业务性质、有效期 | 无董事成员相关记载 | 付费可查 |
实践中不少跨境从业者误以为商业登记证或公司内部章程记载的董事信息具备对外效力,实际上香港税务局出具的商业登记证不会记载任何董事成员信息,公司内部章程、董事会决议仅用于内部治理,对外认定董事身份的唯一合法依据为香港公司注册处存档的前述法定文件。
查询香港公司的董事成员信息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需特别注意的是,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董事相关法定文件的,公司及每名失责责任人最高可处监禁6个月及25000港币定额罚款,逾期超期的按日计收700港币失责罚款,相关罚则来自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58条的现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