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在香港开公司没有注销的风险,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更新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相关规定,未合规注销的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其大陆籍董事及股东需承担行政、信用、跨境关联三类合规责任。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4年10月生效的《公司(修订)条例》要求,停止运营的公司需主动提交注销申请,未按要求申报的公司将被视为持续经营主体,需按期完成年审、税务申报等法定义务。
行政类风险直接关联罚款及司法责任。2025-2026年香港公司年审逾期处罚标准为:逾期42天内罚款105港币,超过42天不满3个月罚款870港币,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罚款1740港币,超过6个月不满1年罚款2610港币,超过1年罚款3480港币。数据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3月公布的行政费用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香港税务局(ird.gov.hk)2024年12月更新的商业登记规例显示,未注销公司的商业登记证逾期续期的,按年处以3000港币罚款,持续逾期的将被提交裁判法院传唤,最高可处每项控罪5万港币罚款及12个月监禁。
信用类风险覆盖香港及内地跨境场景。截至2026年4月,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布的《董事失信名单信息共享机制实施细则》已生效,未合规注销公司的大陆籍董事将被列入失信名录,同步至香港入境处、银行征信系统,后续申请香港签证、开立香港银行账户、注册新香港公司均会被直接拒绝。
该失信名录部分信息已依据内地与香港跨境征信合作框架,同步至内地海关、跨境商务备案系统,可能影响董事名下内地主体的进出口资质、跨境电商备案申请。

跨境关联责任风险涉及债务追偿。若未注销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穿透追责,要求大陆籍董事及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相关判决可依据2024年1月生效的《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内地法院申请执行,冻结债务人名下内地资产。
大陆籍持有人申请香港公司注销的合规流程如下: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公众提示,香港不存在公司自动注销机制,未主动申请注销的公司会被列入“已解散但未清算”名录,行政罚则追溯期为7年,债务责任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 逾期未注销时长 | 香港公司注册处处罚 | 香港税务局处罚 | 信用影响 |
|---|---|---|---|
| 不满1年 | 按逾期时长累计最高3480港币罚款 | 最高3000港币商业登记证逾期罚款 | 无跨境信用影响,限制香港本地新公司注册 |
| 1-3年 | 累计最高10440港币罚款,法院传唤 | 累计最高9000港币罚款,法院传唤 | 列入失信董事名单,限制香港入境及银行开户 |
| 3年以上 | 罚款累计叠加,最高可处监禁 | 罚款累计叠加,最高可处监禁 | 同步内地跨境征信,影响内地主体跨境业务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