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周年申请表是香港法例《公司条例》(第622章)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本地有限公司,每年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的法定周年申报文件,用于更新公司最新的注册地址、董事及秘书任职、股东架构、注册资本等核心备案信息。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发布的2025-2026年度监管公告,该申报属于公司年度合规义务的核心组成部分,无运营的休眠公司也需按要求提交。
根据香港立法会2023年12月通过、2024年3月正式生效的《公司条例》(第622章)修订案第107条,香港周年申请表的法定适用范围为所有按照《公司条例》第2部注册成立的本地有限公司,除外主体为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非香港注册公司。 该类非香港注册主体需提交的是《非香港公司年度申报表》,与香港周年申请表不属于同一法定申报类别。截至2026年4月,该条款尚无更新调整,后续变动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通知为准。
香港周年申请表的法定申报时限为公司成立周年日起计42天内,申报流程需严格遵循注册处要求执行: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公布的《公司(费用)规例》2025-2026年度执行标准,香港周年申请表的费用及逾期后果如下表所示:
| 逾期时长 | 适用主体 | 2025-2026年费用/罚款范围(港币) |
|---|---|---|
| 合规后果 | 未逾期(42天内) | 所有有限公司 |
| 105-140(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完成年度合规义务,无负面影响 | 逾期1-3个月 |
| 私人/非私人公司 | 870-1200(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产生定额罚款,无其他行政处分 |
| 逾期3-6个月 | 私人/非私人公司 | 1740-2400(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注册处向董事发送失责提醒函 | 逾期6个月以上 | 私人/非私人公司 |
| 3480-4800+检控罚款(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董事面临法院检控,公司可被启动除名程序 |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主体对香港周年申请表的合规要求存在认知偏差。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发布的《公司合规常见问题手册》,首个误区为“无运营、无流水的休眠公司无需提交香港周年申请表”,实际上休眠公司仅可豁免年度审计义务,仍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否则将按逾期标准处以罚款。 第二个常见误区为“逾期提交仅需缴纳罚款,无其他影响”,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8条,逾期超过6个月的公司,注册处可对公司董事提出公诉,董事最高可被处以50000港币定额罚款,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最高为700港币/天,逾期超过2年的公司,注册处可主动启动除名程序,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将被充公归属香港政府所有。 实践中,若公司已被注册处列入失责名单,需先补缴所有逾期罚款、完成往期未申报的香港周年申请表提交后,才可申请移除失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