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士缴纳内地住房公积金,需符合202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要求,由内地就职单位统一办理缴存手续,个人无法单独申请开户。截至2026年4月,该政策无调整,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合法就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均可按规定缴存公积金,覆盖受雇于内地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外资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所有香港籍就业人员。实习、兼职及灵活就业的香港人士暂不纳入强制缴存范围,可自愿申请缴存,具体规则以各城市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单位未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香港籍员工缴存公积金的,员工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投诉,经核实后单位需补缴欠缴额度,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超过6个月的,单位将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主体名单,限制其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权限,规则依据为2019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截至2026年4月无更新。 实践中存在部分认知误区,比如香港人士缴存的公积金无法提取,根据上述2024年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香港人士符合购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离职返回香港、退休等任一提取条件的,均可按当地规则申请提取,离职返回香港的可凭离职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全额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无需留存资金。
两地缴存制度核心差异如下:
| 对比维度 | 内地住房公积金(香港人士缴存) | 香港强积金 |
|---|---|---|
| 缴存主体 | 内地就职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 香港雇主与个人共同缴存 |
| 适用区域 | 内地(大陆)范围内使用 | 香港特别行政区范围内使用 |
| 缴存比例 | 5%-12%(2025-2026年区间) | 5%(雇主、个人各缴5%,2026年标准) |
| 提取条件 | 购房、租房、还贷、离职返港等 | 年满65岁、永久离港、丧失劳动能力等 |
| 贷款权益 | 可申请低息公积金住房贷款 | 无购房贷款贴息权益 |
缴存的公积金资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2025-2026年基准利率为1.5%,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12月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无利息税。连续缴存满6-12个月(各城市要求不同)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较同期商业住房贷款低1-1.5个百分点,最高贷款额度按当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