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报送周年申报表是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每年需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的法定申报文件,是维持公司合法存续的必备合规环节。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更新、2025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费用)规例》及2026年现行执行细则,相关申报要求有明确操作规范。
根据香港律政司2023年修订、2024年3月生效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7条规定,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需在其成立为法团的每周年日后的42日内,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的申报期限为周年大会结束后42日内,或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二者取较早时间。注册非香港公司的申报期限为注册周年日后42日内。 截至2026年4月,该期限要求暂无调整,后续变动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通知为准。
需提交申报的主体包括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本地有限公司(含无营运、休眠公司)、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注册非香港公司。 已提交注销申请、被注册处剔除注册、已宣告破产清算完成的公司,可豁免提交对应年度的申报表。 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发布的休眠公司合规FAQ,休眠公司仅可豁免做账审计要求,仍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
2026年香港公司报送周年申报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 主体类型 | 2025-2026年正常申报费用(港元) | 2025-2026年逾期申报罚款区间(港元) | 备注 |
|---|---|---|---|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105 | 逾期42天至3个月:870;逾期3个月至6个月:1740;逾期6个月至9个月:2610;逾期9个月以上:3480 | 费用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发布的《公司(费用)规例》,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注册非香港公司 | 180 | 逾期42天至3个月:1400;逾期3个月以上:2800 | 同上 |
| 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 145 | 逾期42天至3个月:1200;逾期3个月以上:2400 | 同上 |
根据《公司条例》第108条规定,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属于刑事罪行,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包括董事、公司秘书)可被提起公诉,一经定罪,最高可处每份申报表7万港元的定额罚款。 若持续存在失责行为,每日可加罚700港元。连续2年未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注册处可主动将其名称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公司所有资产将被没收归香港政府所有。 公司董事若存在上述失责记录,将被列入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失信名单,限制后续在香港注册公司、开立香港本地银行账户的资格,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实践中存在较多关于香港公司报送周年申报表的认知误区,其中高频误区包括: 第一,认为“有运营的公司才需要提交申报表,无运营或休眠公司无需提交”,该认知不符合《公司条例》要求,休眠公司仍需按时完成申报。 第二,认为“周年申报表与利得税报税表是同一份文件,提交其中一份即可”,二者受理机构、申报内容、法定期限均不同,周年申报表由公司注册处受理,利得税报税表由香港税务局受理,需分别提交。 第三,认为“逾期提交仅需缴纳罚款,不会影响公司主体资格”,连续逾期将触发公司除名机制,直接影响公司及董事的合法权益。
按时完成香港公司报送周年申报表的主体,可直接将经注册处盖章的登记证明作为合法存续证明,用于办理银行开户、跨境投资备案、商标注册、公证认证、资质许可申请等各类业务。 根据香港银行公会2025年发布的本地账户开立指引,有效期内的周年申报表是香港本地银行开户的必备证明文件之一,无需额外申请公司存续证明。
香港公司报送周年申报表的所有操作细则、最新政策调整,均可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网站查询,申报时需确保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与公司已登记的信息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