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企业主、跨境从业者持有或实际运营的香港有限公司,需按香港本地法规要求按期完成周年申报,该义务与公司注册地、运营地无关,逾期将触发香港注册处的行政处罚。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4年10月1日生效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9条修订条款,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无论实际运营地位于香港或内地(包括长沙),均需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的42天内提交周年申报表。 适用范围包括长沙主体持有100%股权的香港有限公司、长沙跨境团队实际运营的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法定代表人常住地为长沙的主体。若香港公司的唯一股东为长沙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同样需按本要求完成周年申报,没有豁免情形。 截至2026年4月,该条款无调整,后续变更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通知为准。
申报材料需与香港公司注册处系统内已备案信息完全一致,具体包括三类: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5-2026年度行政费用调整公告》,周年申报费用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分为两档,具体如下:
| 注册资本区间(港币) | 申报费用(港币) | 备注 |
|---|---|---|
| ≤10000 | 105 | 无附加费 |
| >10000 | 105+超出部分的0.1% | 最高附加费不超过30000港币 |
| 上述费用为2025-2026年度标准,实际缴纳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长沙地区申报无额外地域附加费用。如需注册处将纸质回执邮寄至长沙地址,可在提交申报时选择邮寄服务,邮寄费用为15-30港币/件,邮寄周期为7-14个工作日。 |
位于长沙的公司董事或授权人办理香港公司周年申报不受地域限制,可全程通过“注册易”平台线上完成,无需赴港提交材料。电子签署文件需符合香港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的效力要求,长沙地区公证处出具的签署真实性公证可作为签署效力的补充证明。 申报成功后,电子回执可直接下载留存,可用于长沙本地跨境业务资质审核、银行账户开户佐证等场景。若遇到注册易平台登录、信息填报等问题,可直接拨打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服务热线咨询,支持普通话服务。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11条规定,周年申报逾期超过42天的,将按逾期时长计算分级罚款,2025-2026年度罚款标准如下:
| 逾期时长 | 罚款金额(港币) | 备注 |
|---|---|---|
| ≤3个月 | 870 | 无额外处罚 |
| >3个月≤6个月 | 1740 | 无额外处罚 |
| >6个月≤9个月 | 2610 | 注册处将发送合规警示函 |
| >9个月≤12个月 | 3480 | 注册处将同步公示公司失责信息 |
| 逾期超过12个月的,香港公司注册处将有权提起公诉,公司董事最高可被处罚款50000港币,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最高700港币/天。截至2026年4月,该罚款标准无调整。 |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发布的合规提示,无论公司是否产生收入、是否开展实际运营,均需按期提交周年申报表,该义务与公司营收情况无关,不存在无运营豁免申报的情形。 周年申报为香港公司注册处要求的注册信息年度报备义务,做账审计为香港税务局要求的税务申报义务,二者为独立的合规要求,提交主体、监管部门、材料要求均不相同,不可互相替代。 香港公司注册处对所有申报主体执行统一审核标准,与运营地、董事所在地无关,长沙地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会被设置更严格的审核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