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公司(雇主)的缴费比例为雇员每月有关入息的5%,供款额设有法定上下限,2025-2026年适用标准由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积金局)2024年11月发布的公告厘定,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供款规则的核心法律依据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该条例2023年修订版于2024年1月正式生效,所有香港注册及在香港营业的雇主均需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积金局2026年2月更新的《雇主供款指引》,符合资格的供款对象为年满18岁至未满65岁、受雇于同一雇主满60天的全职或兼职雇员。
豁免供款的人群包括家务雇员、自雇人士(自行选择是否供款)、持有短期工作签证入境香港且逗留期不足13个月的人士、已领取强积金退休福利的人士。
| 雇员每月有关入息区间(港币) | 雇主供款比例 | 雇主供款金额范围(港币/月) | 备注 |
|---|---|---|---|
| 低于7100 | 0% | 0 | 雇员同步无需供款 |
| 7100(含)至30000(含) | 5% | 355-1500 | 雇员同步按相同比例供款 |
| 高于30000 | 固定金额 | 1500 | 雇员同步最高供款1500港币/月 |
上述数据来源为积金局2024年11月发布的《2025至2026年度强积金供款上下限调整公告》,截至2026年4月未作调整,后续变动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香港强积金公司缴费流程需严格遵循法定要求,相关操作步骤如下:

香港强积金公司缴费逾期的处罚规则已纳入香港法例,雇主逾期缴交供款的,需按逾期天数缴纳附加费,附加费费率为每年5%,按日计息。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4条,逾期超过30天的,积金局可直接发出罚款通知书,罚款金额为5000港币至10000港币不等,情节严重的可提起公诉,责任人最高可处监禁6个月。
雇主不得从雇员的薪资中抵扣自身应缴的强积金供款,也不得要求雇员自行承担雇主部分的供款,违者属于严重违例,最高可处罚款10万港币,相关处罚记录会纳入香港公司的信用档案。该内容出自积金局2026年3月发布的《常见雇主违例行为处罚清单》。
实践中多数企业主对强积金供款的入息计算范围存在认知偏差,根据积金局规定,有关入息包括工资、薪金、假期工资、佣金、奖金、花红、职务津贴,但不包括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实报实销的差旅补贴、雇主发放的福利性实物补贴。
香港强积金公司缴费可享受税务扣除优惠,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2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利得税扣除指引》,雇主缴纳的强积金供款可全额作为营业开支在利得税税前扣除,无扣除上限,只要供款符合强积金条例的相关规定即可申报抵扣。
针对跨境就业的雇员,积金局2025年8月发布的《跨境雇员强积金供款指引》明确,若雇主为香港注册公司,雇员虽然主要在境外工作,但与香港公司签订雇佣合约、且每年在香港逗留超过60天的,雇主仍需为其缴纳强积金。
若香港公司的董事为唯一股东且未签订正式雇佣合约,属于自雇人士范畴,可自行选择是否缴纳强积金,供款比例同样为5%,2025-2026年每年最高供款18000港币,可用于抵扣个人薪俸税应纳税所得额。
香港强积金公司缴费所需材料包括雇员雇佣合约副本、雇员入息证明、每月供款报表、转账凭证,所有材料需留存至少7年,以备积金局核查。
相比其他退休保障制度,香港强积金采用完全积累制,雇主供款全额计入雇员的强积金个人账户,由雇员自行选择投资组合,账户资金归属雇员个人,可在年满65岁后全额提取,或符合特定条件时提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