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注册公司交强积金是雇主需履行的法定责任,依据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执行,适用于所有在香港聘用雇员的本地注册及离岸注册香港公司。截至2026年4月,该条例最新修订版本为2024年10月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以下简称积金局)公布的修订版,所有调整均以积金局官网mpfa.gov.hk公布内容为准。
根据积金局2024年10月发布的《强积金雇主合规指南》,香港注册公司需先明确强积金计划的适用人员范畴,不同类别人员的参保要求存在明确差异,具体可参考下表:
| 人员类别 | 是否需参加强积金计划 | 政策依据 |
|---|---|---|
| 年满18-64岁,连续受雇满60天的全职/兼职雇员 | 是 | 积金局2024年10月《强积金雇主合规指南》 |
| 外籍雇员在港工作不满13个月,且已参与原籍国法定退休计划 | 否 | 香港法例第485章第7条 |
| 家务雇员、政府公务员、法定退休计划覆盖的公职人员 | 否 | 香港法例第485章第8条 |
| 自雇人士(非公司聘用雇员) | 自行申报缴纳 | 积金局2024年10月《强积金自雇人士指南》 |
2025-2026年度强积金供款标准由积金局2024年12月公开发布,供款计算基准为雇员每月有关入息,包括薪金、佣金、奖金、津贴等劳动性收入。 雇主及雇员的法定供款比例均为5%,每月有关入息下限为HK$7,100,上限为HK$30,000,该标准2025-2026年度有效,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若雇员每月有关入息低于HK$7,100,雇员无需承担供款,雇主仍需按雇员入息的5%缴纳雇主部分供款。若雇员每月有关入息高于HK$30,000,双方均仅需按HK$30,000的5%缴纳,即每月各缴纳HK$1,500。 香港注册公司交强积金费用可享受税务抵扣,雇主缴纳的供款全额纳入营业开支抵扣利得税,雇员供款可抵扣个人薪俸税。
香港注册公司交强积金流程需严格遵循法定期限要求,所有步骤均有明确的法规约束: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公司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供款,将触发法定处罚。根据积金局2025年1月发布的《逾期供款处罚执行细则》,逾期首30天的附加费为欠缴金额的5%,逾期超过30天的额外加收10%附加费,附加费全额归入雇员的强积金个人账户。 针对多次逾期或欠缴金额较大的公司,积金局可发出最高HK$10,000的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提交香港裁判法院处理,相关责任人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逾期记录同时会纳入公司香港信用档案,影响公司银行账户开立、融资申请及负责人的香港入境签注办理。
实践中存在较多关于香港注册公司交强积金的认知误区,需逐一明确合规边界。 误区一:离岸运营的香港注册公司无需缴纳强积金。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只要公司聘用的雇员在香港本地提供劳动服务,无论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在香港,均需履行强积金供款义务。 误区二:兼职、临时雇员无需参加强积金计划。根据法规要求,只要雇员连续受雇满60天,无论用工形式为全职或兼职,均属于需参保范畴,雇主需按规定为其登记供款。 误区三:强积金供款无法享受税务抵扣。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1月发布的《薪俸税及利得税扣除项目指引》,雇主缴纳的强积金供款可全额作为公司营业开支,在利得税税前扣除;雇员缴纳的强积金供款可在个人薪俸税税前扣除,2025-2026年度扣除上限为每年HK$18,000。
香港注册公司按期缴纳强积金可避免行政处罚,维持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税务局、积金局的良好合规记录,减少后续业务办理的合规障碍。 强积金是香港法定的退休保障福利,合规缴纳可提升雇员归属感与稳定性,帮助公司吸引本地优质人才。 供款的税务抵扣政策可有效降低公司利得税支出,优化公司整体税务成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