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设有企业所得税,其官方法定名称为利得税,相关征收规则由香港税务局依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制定及执行。截至2026年4月,香港执行两级制利得税制度,政策调整均通过香港税务局官网(ird.gov.hk)公开发布。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3月发布的《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1号(修订版)》,利得税的征收需同时满足三项判定条件: 一是纳税主体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二是纳税主体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资本性增值收益不属于应税利润范围); 三是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实践中,仅产生源自香港以外地区利润的纳税主体,可提交材料申请离岸豁免,经税务局审批通过后无需缴纳对应利得税。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0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率公告》,2025-2026年香港利得税执行两级制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法团实体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适用税率为8.25%,超出200万港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6.5%。 非法团业务实体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适用税率为7.5%,超出200万港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5%。 需特别注意的是,同一集团旗下仅可选择一家实体享受两级制税率优惠,其余实体所有应评税利润统一按标准税率征收。2025-2026年税率执行如上,后续调整以香港税务局最新公布为准。

利得税申报需严格遵循香港税务局规定的流程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 常见认知误区 | 对应合规事实 | 法规来源 |
|---|---|---|
| 所有香港公司都需要缴纳利得税 | 未产生源自香港的应税利润的公司,可申请离岸豁免,经税务局审批通过后无需缴纳利得税 | 香港税务局《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2024修订版)》 |
| 香港公司只要不在香港办公就可以自动享受离岸豁免 | 离岸豁免需主动提交申请,提供贸易流程、合同签署地、货物交割地、决策地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局核查通过后方可生效 | 香港税务局《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2024修订版)》 |
| 零申报等同于合规申报 | 零申报仅适用于未开业、未发生任何经营活动、无任何银行流水的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的公司提交零申报会触发税务稽查,面临最高应缴税款3倍的罚款 | 香港税务局2025年1月发布的《税务申报合规须知》 |
| 利润留存香港账户需要额外缴纳利得税 | 已完成合规申报的税后利润,无论是否留存香港账户,均无需重复缴纳利得税 | 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26条 |
根据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2024年2月发布的《2024财政预算案实施细则》,2025/26课税年度利得税税款宽减比例为100%,宽减上限为6000港元,该优惠适用于所有完成合规申报的法团及非法团业务。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7月发布的《科创企业税务优惠指引》,合资格科创企业的研发支出可享受200%的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家族投资控股实体利得税税率降至0%。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相关规定,香港公司从其他合资格香港公司获得的股息分红,无需计入应评税利润缴纳利得税。 实践中,跨境经营主体可结合自身业务模式,对照官方发布的优惠政策要求提交申请,合规降低税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