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自雇人员需同时满足香港公司注册处、入境事务处的双重监管要求,相关规则适用于通过持有香港公司股权、担任公司董事并实际运营业务实现自雇的非香港本地居民申请人。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2024年11月发布的《一般就业政策(自雇人士)申请规范》,自雇人员身份资质需满足以下要求: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月生效的《2024年公司(修订)条例》,自雇人员注册的香港公司需符合以下要求: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2026年2月更新的自雇申请审核细则,自雇人员需提交三类运营证明材料,无有效证明的申请将直接被拒签。 第一类为公司业务运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本地办公场地租赁协议、上下游业务合同、供应商或客户合作意向书。 第二类为资金证明,自雇人员个人名下需持有不低于30万港元的可流动资金,或公司账户持有不低于50万港元的运营资金,需提供近3个月银行流水凭证。 第三类为人员雇佣计划,年营收预期超过100万港元的公司,需出具至少2名香港本地居民的雇佣意向书。

实践中部分申请人存在注册空壳公司即可符合自雇要求的认知误区。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2026年1月发布的申请拒签案例公示,超过62%的自雇申请拒签原因为公司无实际运营证明,空壳公司自雇申请的拒签率为100%。 还有部分申请人认为自雇人员无需在香港缴纳个税。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6月更新的《自雇人士税务指引》,自雇人员作为香港公司董事,需按实际薪酬缴纳薪俸税。2025-2026年薪俸税免税额为13.2万港元/年,超出部分按2%-17%累进税率征收,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率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未按时更新商业登记证的,根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逾期1个月内罚款300港元,逾期超过1年罚款1000港元,累计逾期超过3年的公司会被注册处强制除名,自雇人员的逗留签证也会被同步注销。 未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的,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所有香港公司每年需提交第三方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逾期未交的罚款为1200港元起,最高可处5万港元罚款及董事6个月监禁,自雇人员的续签申请会直接被拒。
| 地区 | 最低持股比例要求 | 2025-2026年运营资金要求 | 常规续签周期 | 政策来源 |
|---|---|---|---|---|
| 香港 | 30% | 个人30万港元/公司50万港元 | 2年/次 | 香港入境事务处2024年11月指引 |
| 新加坡 | 30% | 公司账户5万新元 | 1-2年/次 | 新加坡ACRA2025年2月更新的自雇Pass指引 |
| 开曼群岛 | 无强制要求 | 无强制运营资金要求 | 5年/次 | 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居留政策 |
截至2026年4月,上述地区最新执行政策如上,后续调整以各地区官方通知为准。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2026年2月发布的官方材料清单,注册香港公司自雇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