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是香港公司注册处针对不再运营的香港商事主体(含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有限合伙等)实施的合规注销程序,仅适用于满足法定条件的主体主动申请,是停止香港商事主体运营的唯一合规无风险路径。
适用条件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2024年修订版第751条,2026年现行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的适用条件如下:
- 公司所有成员均已签署同意撤销的书面决议;
- 公司从未开展运营,或停止实际运营时长已满3个月;
- 公司无未清偿的各类债务,包括政府规费、税款、商业欠款等;
- 公司无未了结的境内外司法程序,包括诉讼、仲裁、行政调查等;
- 公司名下未持有香港境外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已完成处置过户。
处于清盘程序、已被注册处纳入除名公示名单、存在未申报周年申报表或未缴罚款的主体,暂不具备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的资格。
申请材料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更新的公开办事指南(来源cr.gov.hk),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 表格NDR1(不营运公司申请撤销注册),由公司所有董事亲笔签署;
- 公司成员作出的同意撤销注册的特别决议案;
- 香港税务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
- 公司最新有效商业登记证副本;
- 公司无香港境外不动产持有情况的声明,如有已处置的不动产需附处置证明文件;
- 公司银行账户注销证明,未开立银行账户的需提交无开户声明。
办理流程
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流程按法定要求依次推进,具体步骤如下:
- 完成所有前置合规义务:补报所有未提交的周年申报表,缴清所有政府规费、利得税、薪俸税、强积金供款等费用,处置公司名下全部资产,结清所有对外债权债务。
- 向香港税务局提交IR1263表格申请《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2025-2026年该项申请费用为280港元,数据来源香港税务局官网ird.gov.hk,截至2026年4月无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税务局审核周期为2-3个月,经核查确认公司无未结清税务事项的,将出具有效期为6个月的《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
- 在不反对通知书有效期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NDR1表格及全套申请材料,2025-2026年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的官方费用为420港元,数据来源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截至2026年4月无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公司注册处收到申请后,将在香港宪报刊登第一次撤销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 公告期内无任何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注册处将刊登第二次公告,正式宣告公司撤销登记完成,法人资格终止。

常见认知误区
| 错误认知 |
实际合规要求 |
法规依据 |
| 公司不运营自动撤销,无需主动办理 |
香港无自动撤销规则,未主动办理的公司将被注册处除名,股东、董事可能面临罚款、被列入失信名单等处罚 |
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746条,2024年修订版 |
| 有未结清债务也可以申请撤销 |
申请撤销前必须结清全部债务,隐瞒债务申请撤销的,董事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高可处10万港元罚款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发布的《撤销注册合规须知》 |
| 取得不反对通知书就等于撤销完成 |
不反对通知书仅为税务部门意见,需提交注册处审核并完成两次宪报公告后才正式完成撤销 |
香港税务局2025年更新的税务指南第32号 |
| 撤销后公司所有记录会被销毁 |
撤销后的公司账户、运营记录需由前董事保留至少7年,违反者最高可处5万港元罚款 |
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1C条 |
不同退出程序对比
针对香港商事主体的退出,目前法定有三类程序,具体差异如下:
| 程序类型 |
适用场景 |
办理周期 |
| 对董事的信用影响 |
撤销登记 |
公司无债务、主动申请停止运营 |
| 6-8个月 |
无不良影响 |
注册处除名 |
| 公司未履行合规义务、被动处置 |
12-18个月 |
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
| 清盘 |
公司有未结清债务、资不抵债或股东决议清算 |
12个月以上 |
| 合规完成前提下无不良影响 |
逾期合规风险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不营运公司合规风险提示》,未主动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且未正常履行合规义务的商事主体,将面临以下处罚:
- 逾期未申报周年申报表的,首次逾期罚款为1020港元,逾期超过1年的累计罚款最高可达5760港元。
- 注册处将对长期未履行合规义务的主体启动除名程序,被除名的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将被视为无主财产,归属香港政府所有。
- 被除名公司的董事、股东将被列入香港政府失信名录,3年内不得担任香港任何商事主体的董事,入境香港时可能被拒绝通关。
- 若公司存在未结清债务,债权人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公司注册,追究董事的个人连带清偿责任。
撤销完成后的法律效力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2024年修订版第758条,办理香港商事撤销登记完成后,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 商事主体的法人资格正式终止,不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得再以该主体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 公司剩余未处置资产全部归属香港政府所有,原股东、董事不再享有资产处置权。
- 公司董事的任职责任正式终止,但若撤销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仍可追溯其法律责任。
需特别注意的是,撤销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所有财务凭证、运营记录需由原董事至少保留7年,违反该项要求的,将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1C条规定,最高可处5万港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