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更改名称的操作规则及官费标准均由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制定,2026年执行的相关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企业主可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全部流程。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发布的《公司更改名称操作指引》,截至2026年4月,相关执行规则未做调整,后续变动以cr.gov.hk官方通知为准。 公司更改名称需满足两个前置条件:一是拟用名称未与已登记的香港公司名称相同或高度近似,二是拟用名称不违反《公司条例》第100条的禁用规定。 涉及“银行”“信托”“资产管理”“大学”等受规管领域的名称,需先取得对应监管机构的前置许可,方可提交更名申请。
根据香港立法会2024年10月通过的《公司(费用)规例》(第622A章)修订案,2025-2026年香港公司更改名称的官费标准如下,所有费用均为非退还性质,最终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提交方式 | 2025-2026年官费(港元) | 官方承诺审核周期 | 适用场景 |
|---|---|---|---|
| 电子提交(注册易平台) | 1420 | 4-5个工作日 | 普通更名需求 |
| 电子优先处理(注册易平台) | 2290(含870港元优先处理费) | 1个工作日 | 有紧急使用需求的场景 |
| 纸质提交 | 1720 | 10-12个工作日 | 无法完成电子签署的特殊场景 |
官方提供的公司名称查册服务为免费服务,企业可提前通过注册处查册中心核实拟用名称的可用性,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根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要求,公司完成名称变更后1个月内,需向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提交商业登记证更新申请,2025-2026年该项申请的官费范围为250-2000港元,具体金额根据商业登记证剩余有效期确定,以ird.gov.hk最新公布为准。 实践中,公司还需同步更新银行账户预留信息、已持有的商标/专利注册信息、跨境经营所需的各类备案信息,所有对外出具的合同、票据、宣传材料需同步更换为新名称。 公司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名称变更影响,已签署的合同继续有效,仅需向交易相对方出具名称变更证明即可。
需特别注意的是,特别决议通过后需在15日内提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逾期提交将产生行政罚款,2025-2026年逾期罚款范围为300-10000港元,逾期时长越长罚款金额越高。 有部分申请人误以为名称变更会改变公司主体资格,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3月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公司更名前后法人主体保持延续,不存在主体变更的情况。 若注册处就拟用名称发出反对通知,申请人需在6个月内提交补充说明或更换拟用名称,逾期未处理的申请将被作废,已缴纳的官费不予退还。 部分申请人认为可以使用与知名企业近似的名称,根据《公司条例》第101条,若拟用名称存在误导公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注册处可直接驳回申请,已注册的名称也可被要求强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