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局(IRD)2026年2月修订发布的《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1C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论其业务运营地点是否位于香港境内,均需在业务发生后保留完整的交易凭证、财务记录,并按年度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的财务账目。香港公司做账是公司合规运营的核心环节,也是后续审计、报税、申请税收优惠的基础前提。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公司(财务报表及报告)规例》,有限公司编制的财务账目需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账目需真实公允反映公司该财年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得存在故意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等虚假记载情形。
香港公司做账需提交的材料需覆盖财年内所有经营活动的相关记录,具体包括以下类别:
第一类为金融交易凭证,包括完整财年的所有银行账户月结单、电子回单,若涉及跨境转账、外汇兑换等业务的,需配套提供交易背景凭证;第二类为业务经营凭证,包括财年内所有采购、销售业务的合同、发票、物流凭证,若涉及服务类交易的,需提供服务交付确认凭证;第三类为费用支出凭证,包括财年内发生的所有办公租金、员工薪酬、差旅费用、营销费用、行政费用等对应的发票或收据,若有境外费用支出的,需提供对应的交易凭证及汇率换算依据;第四类为资产与投融资凭证,包括公司固定资产清单、折旧计提表,若有资产处置或新增的,需配套交易凭证,若公司有对外投资、借贷、担保等业务的,需提供对应的投资协议、借贷合同、担保函等文件;第五类为基础资质与往期档案,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章程扫描件,上一财年的审计报告、报税表回执,若为首次做账的新公司,无需提供往期财务档案。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发布的《记录保存指引》,所有香港公司做账相关的原始凭证需至少留存7年,留存形式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形式,电子形式的凭证需确保可随时调取核验,未按要求留存凭证的,最高可处10万港币罚款。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2026年3月发布的《中小企会计服务收费指引》,2025-2026年香港公司做账的费用区间大致如下:年营业额100万港币以下的微型企业,费用区间为3000-8000港币;年营业额100万-500万港币的小型企业,费用区间为8000-20000港币;年营业额500万-2000万港币的中型企业,费用区间为20000-50000港币;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港币或业务结构复杂的跨境企业,费用需根据交易笔数、业务类型另行核算,以上费用仅为行业参考区间,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的指导标准为准。
办理周期方面,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2026年的行业统计数据,普通中小微企业的香港公司做账周期为1-3个月,业务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交易笔数超过1000笔的跨境企业,做账周期通常为3-6个月,若企业提前整理好全部原始凭证,可适当缩短办理周期。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更新的《税务违规处罚指引》,香港公司做账环节出现以下不合规情形的,将面临相应处罚:未按要求留存原始凭证或做账记录的,最高可处10万港币罚款;做账过程中故意篡改交易数据、隐瞒收入、虚增成本,涉嫌逃税的,最高可处应缴税款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可处最高3年监禁;未按时完成做账导致逾期提交审计报告及报税表的,首次逾期将处1200港币罚款,14天内未补缴罚款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罚款金额将提升至3000港币,第二次及以上逾期的,罚款金额区间为3000-10000港币,情节严重的将被香港税务局起诉至法院,收到法院传票后仍未配合整改的,公司董事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入境香港。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发布的《零申报适用指引》,零申报仅适用于财年内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无任何银行流水、无任何资产或负债的香港公司,符合零申报条件的公司虽无需编制完整财务报表,但仍需留存所有相关证明材料至少7年。若公司有实际经营活动却进行零申报,属于虚假报税行为,一经查实将按逃税相关规定处罚。
部分跨境从业者认为业务全部在香港境外开展的公司无需做账,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更新的《离岸收入豁免申请指引》,申请离岸收入豁免的前提是公司已完成年度做账及审计,提交的审计报告需清晰列明所有收入的来源地、交易背景,经香港税务局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离岸收入免税待遇,未完成做账审计的公司无法提交离岸豁免申请。
实践中部分企业仅提交银行月结单作为做账材料,该做法不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的要求。做账过程中需配套提供每笔交易对应的业务凭证,证明交易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若缺失配套凭证,审计师将无法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能导致香港税务局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开展稽查。
| 公司类型 | 是否需配套审计 | 做账后报税时限要求 | 档案留存年限要求 |
|---|---|---|---|
|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 | 是 | 财年结束后42天内提交审计报告及报税表 | 7年 |
| 香港无限公司 | 否 | 财年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报税表 | 7年 |
| 香港公司境外分公司 | 是(需与总公司财年保持一致) | 与总公司报税时限保持一致 | 7年 |
| 注册在香港的离岸运营公司 | 是 | 财年结束后42天内提交审计报告及报税表 | 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