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正式生效的香港公司注册新规,核心依据为香港公司注册处(CR)2026年1月12日发布的《2026年公司(修订)条例》,覆盖所有新设公司注册、存量公司变更、年审备案等全流程业务,对原有注册流程、材料要求、合规责任均做出了明确调整。
本次新规适用主体包括所有申请注册的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众公司、担保有限公司,2026年2月1日前已注册的存量公司,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益所有人信息补备案、法定秘书资质核验等衔接工作,相关要求同样纳入本次新规的执行范畴。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注册申请材料指引》,所有新设公司注册需提交以下基础材料,缺失任意一项将直接被驳回申请:
第一,公司名称查册确认书,名称需符合《公司条例》对名称禁用、重名排查的相关要求,包含“银行”“信托”“慈善”等敏感字段的名称需额外取得对应监管部门的预核准。
第二,股东、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法人股东需提供注册证明书、最新周年申报表及法人实益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新规新增要求,所有身份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可直接通过香港与内地互认的电子身份核验系统完成真实性校验。
第三,《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申报表》,需明确填报所有持股比例超过25%、享有超过25%表决权、可直接控制董事会决策的自然人或法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持股比例、控制权取得日期等内容,该表需由所有董事共同签署确认。
第四,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新规更新了官方标准模板,申请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定制条款,但定制条款不得违反《公司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注册处将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第五,注册地址证明文件,需为香港本地的实际物理地址,邮政信箱不得作为注册地址使用,地址证明需为近3个月内的水电费单、租金合同或物业所有权证明。
第六,法定秘书委任书,新规要求法定秘书必须为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的个人或机构,无牌照主体不得担任法定秘书,委任书需明确秘书的资质编号及服务范围。
从事受监管行业的公司注册,需额外提交对应监管部门的核准文件:从事金融、证券、保险类业务的公司,需提交香港证监会发出的预核准通知书;从事慈善、公益类业务的公司,需提交香港社会福利署出具的业务性质意见书;申请低碳企业绿色通道的公司,需提交香港环保署认可机构出具的碳足迹评估报告,符合低碳标准即可享受注册费用减免。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电子注册服务操作指引》,所有新设公司注册需通过官方电子服务平台“CR e-Services”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以下费用为2025-2026年官方公布的收费范围,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数据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6-2027年度公共服务收费表》:
| 业务类型 | 官方收费标准(港币) | 法定办理周期 |
|---|---|---|
| 普通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含一年期商业登记费) | 1720(注册费)+250(商业登记费)=1970 | 2-3个工作日 |
| 低碳企业绿色通道注册(含一年期商业登记费) | 860(注册费减半)+250(商业登记费)=1110 | 1个工作日 |
| 重要控制人信息备案 | 0 | 即时办结 |
| 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申领 | 150 | 3个工作日 |
|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 140 | 1个工作日 |
实践中若涉及行业预核准、材料补正等特殊情况,办理周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申请人可通过注册处平台实时查询申请进度。
根据《2026年公司(修订)条例》的相关条款,本次香港公司注册新规的核心调整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第一,实益所有人备案要求强化。原有规则下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仅需公司自行留存备查,新规要求所有公司必须将相关信息提交至注册处中央登记系统,信息更新后14天内需完成系统同步,逾期未备案或未更新的,公司最高可被罚款50000港币,相关责任人最高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实益所有人信息仅对香港执法机构开放查询,不对普通公众公开,无需担心信息泄露。
第二,电子注册流程全面优化。新规打通了内地与香港的电子身份核验通道,内地居民申请注册香港公司无需再办理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全程可在线完成所有操作,办理周期较之前缩短了70%以上,大幅降低了内地申请人的办理成本。
第三,低碳企业激励政策落地。符合香港环保署2026年1月发布的《低碳企业认证准则》的新设公司,可享受注册费减半、政府科创补贴优先申请、银行开户绿色通道等多项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落实低碳发展要求。
第四,法定秘书资质要求收紧。新规明确要求所有香港公司的法定秘书必须持有有效TCSP牌照,2026年2月1日前已注册的公司若委任无牌照秘书,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更换并提交备案,逾期未更换的,公司最高可被罚款30000港币。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引》,实践中申请人的常见认知误区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认为注册地址可使用邮政信箱。新规明确要求注册地址必须为香港本地实际物理地址,邮政信箱、虚拟地址均不得作为注册地址使用,注册处会不定期对注册地址进行核验,若发现地址不实,将要求公司14天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最高可被罚款10000港币。
第二,认为香港公司注册后无需办理年审。无论新规还是原有规则,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在成立周年日提交周年申报表、更换商业登记证,新规下周年申报表逾期的罚款标准大幅提高,逾期不足1个月罚款1050港币,逾期超过6个月罚款最高可达50000港币,长期未年审的公司将被注册处强制除名,资产将被香港政府充公。
第三,认为小股东无需纳入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新规明确要求只要持股比例、表决权或控制权超过25%,无论是否实际参与公司经营,都需要纳入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并完成备案,刻意隐瞒实益所有人信息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刑事责任。
需特别注意的是,本次新规对虚假材料提交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若申请人提交伪造的身份证明、地址证明或其他材料,一经核实,将被永久禁止在香港注册公司,同时可能被追究欺诈相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