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章程丢失后,企业可通过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调取备案副本完成补办,所有流程均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合规要求,无需额外走特殊审批程序。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公司文件查阅及索取服务指引》,所有在港注册的公司提交的公司章程、修订案、特别决议案等法定文件,均会在注册处永久存档,企业及授权申请人可依法申请索取副本。
需特别注意的是,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18条明确要求,每家公司必须在其注册办事处留存一份最新的公司章程原件,供股东、债权人及监管方查阅,若章程丢失后未及时补办,将面临合规处罚风险。
香港公司章程丢失分为两类场景,对应的补办路径存在差异:第一类是仅公司自用留存的副本丢失,注册处的备案档案完整,此类情况直接申请调取备案副本即可;第二类是公司注册提交阶段的章程草案丢失,尚未完成注册处备案,此类情况需重新签署章程后走备案流程。
申请补办前,申请人可先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升级后的网上查册中心,输入公司注册编号或公司全称,查询公司章程的备案状态,包括是否有后续修订记录、是否已完成最新版本的归档。查册结果可作为申请时的参考,避免申请调取的版本不符合使用需求。
若公司处于注册流程中,尚未提交章程至注册处备案即发生丢失,需由全体公司发起人重新签署新版公司章程,按照新公司注册的法定要求提交注册处备案。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45条2026年生效版本的规定,公司章程必须由所有发起人签署确认后提交,方可具备法定效力,备案完成后才算补办完成。
若公司成立后已通过特别决议案对章程进行过修订,且修订案已提交注册处备案,申请补办时需明确注明需要调取包含全部修订记录的最新版本章程,否则注册处默认调取公司注册时提交的初始版本章程。若需要同时获取章程修订案的副本,需在申请时一并列明,费用同样按页数核算。
针对董事及主要运营人员均不在香港的离岸公司,2026年香港公司注册处已全面支持异地身份核验,申请人无需本人赴港,可直接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上传经公证的身份佐证文件及授权文件即可完成申请,文件可选择国际快递送达指定地址。
实践中部分企业主会选择下载模板自行打印签署补做章程,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3月发布的合规提示,仅由公司自行签署、未在注册处备案的章程不具备官方认可的法定效力,在办理银行开户、跨境投资备案、法律诉讼、商标注册等业务时,相关机构仅认可注册处核发的核证副本。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公司合规处罚清单》,若公司未在注册办事处留存有效公司章程原件,被监管抽查发现后最高可处罚款10000港币,2025-2026年处罚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若因章程丢失导致无法配合监管核查,还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资质。
| 副本类型 | 法定效力 | 适用场景 | 2025-2026年费用标准 |
|---|---|---|---|
| 普通副本 | 无官方认证效力,仅作内部参考 | 公司内部存档、股东内部查阅、日常运营参考 | 每页15港币 |
| 核证副本 | 加盖注册处钢印,具备完全法定效力 | 银行开户、跨境投资备案、法律诉讼、商标注册、外商准入登记 | 每页15港币+每份核证费170港币 |
上述费用标准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官方价目表,实际收费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拿到补办的章程副本后,建议企业同时留存至少2份纸质版及3份电子版,分别存放于不同地点,避免再次发生丢失情况。若后续公司对章程条款进行修订,需在特别决议案通过后的15日内提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同步更新公司留存的章程版本,确保所有存档的章程均为最新有效版本。
若补办的章程需在内地或其他司法管辖区使用,需根据使用地的监管要求,完成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根据司法部2026年2月更新的《香港文书内地使用公证要求》,用于内地的香港公司章程核证副本,需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再转递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方可在内地具备法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