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司法的核心法律渊源为香港立法会修订、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相关配套规则由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税务局联合发布,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生效实施公告。
该法规适用于所有在香港境内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不适用于在香港以外地区注册、仅在香港设立代表处的境外机构。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公司注册官方指南》,设立香港有限公司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至少1名股东,可为自然人或法人主体,无国籍或注册地限制;至少1名自然人董事,需年满18周岁,无破产或失信记录;需委任1名法定公司秘书,秘书需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香港持牌法团;需拥有可接收政府公函的香港本地注册地址,不可仅使用邮政信箱作为注册地址。
实践中部分主体误以为香港公司无需保留本地注册地址,根据《公司条例》第95条规定,注册地址变更需在15个自然日内提交公司注册处备案,未备案的公司将被纳入异常名录。另有主体误以为无香港本地运营的公司无需审计,根据香港税务局相关规定,所有有限公司无论运营地点在哪,只要产生营业收入就需按年度提交审计报告。
| 申报事项 | 提交时限 | 2025-2026年费用范围 | 逾期罚则 |
|---|---|---|---|
| 周年申报表(NAR1) | 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个自然日内 | 105港币 | 逾期42天内罚款870港币,逾期超过6个月最高罚款50000港币,董事可被提起公诉 |
| 商业登记证续期 | 登记证到期前1个自然月内 | 250-2250港币 | 逾期罚款为登记费的1.5倍,逾期超过12个月最高罚款30000港币 |
以上罚则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年度申报逾期罚则官方指引》,费用标准中商业登记证金额可根据当年政府宽免政策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修订版《税务条例》(第112章),所有香港有限公司需按年度保留完整的交易凭证、银行流水、合同等账务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7年。公司需委托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年度审计报告,连同利得税报税表在税表发出后1个月内提交税务局。
2025-2026年香港利得税税率为: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适用8.25%税率,超出200万港币部分适用16.5%税率,2026/27课税年度可享受最高10000港币的利得税宽减,政策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27课税年度税务宽免安排》,具体减免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公司条例》第142条规定,公司发生董事变更、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重要信息调整的,需在变更发生后15个自然日内提交对应备案表格至公司注册处。其中董事变更需提交NDC2表,股东变更需提交NSC1表,名称变更需提交NNC2表,逾期未备案的最高罚款为30000港币。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公司撤销注册官方指南》,申请自愿注销的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无未清偿的政府税费、债务及诉讼纠纷,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撤销注册,最近3个自然年度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银行账户已完成注销。
自愿注销流程为:首先向香港税务局提交《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申请,税务局审核无未缴税费后2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反对通知书;随后将不反对通知书连同注销申请提交至公司注册处,注册处对外公示3个自然月,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的,正式出具撤销注册通知书,公司主体资格终止。2025-2026年注销申请费为420港币,整个注销周期为3-6个月,费用与周期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提交虚假材料申请注销,董事及相关责任人需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同时根据《公司条例》第756条规定,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及50万港币罚款。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发布的《共同申报准则(CRS)实施指引》,香港公司的金融账户信息会自动交换给实际控制人居住的税务管辖区,跨境经营的香港公司需同时符合经营所在地的外资管理规定及税务申报要求,避免双重征税或合规风险。
若香港公司需要在内地开展实际经营活动,需按照内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注册成立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处,不可直接以香港公司名义在内地开展经营性活动,相关规则来源为内地商务部2025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