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生效的香港年审新政策,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6年2月发布的《2026年公司(修订)条例》附属法例、香港税务局(ird.gov.hk)同期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年审规则修订公告》制定,适用于所有在香港注册且正常存续的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分支机构,不含已提交注销申请或处于清盘程序的商事主体。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项核心变动:一是建立周年申报表与商业登记证续期的联动提交机制,两项申请需同步审核;二是新增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的前置核验要求,未按要求留存SCR的主体将无法提交年审申请;三是扩大电子申报的强制覆盖范围,除特殊情形外所有年审申请需通过电子渠道提交。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电子申报系统升级公告》,调整后的香港年审流程如下: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公布的《周年申报费用调整表》、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更新的《商业登记证收费表》,2025-2026年香港年审费用区间如下,所有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费用类型 | 2025年标准(港元) | 2026年标准(港元) | 收费依据 |
|---|---|---|---|
| 周年申报表登记费 | 105 | 105 | 香港公司注册处《公司(费用)规例》 |
| 2年期商业登记证年费 | 2250 | 2150 | 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条例》 |
| 1年期商业登记证年费 | 1200 | 1150 | 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条例》 |
| 高风险行业合规核验费 | 0 | 350 | 香港海关《高风险主体年审核验规则》 |
关于香港年审办理周期,根据公司注册处2026年公开办事指南,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电子申报的审核周期为1-3个工作日,较2025年的3-5个工作日有所压缩。若存在材料缺失、合规问题未整改完成等情形,审核周期将延长至7-14个工作日,申请人需在收到补正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申请将被自动作废,需重新提交申请并再次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香港年审新政策要求,所有主体提交年审时需上传以下材料:上一年度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扫描件;公司注册证书扫描件;最新版本的公司章程扫描件,若过去12个月内有章程变更,需同步提交变更备案证明;所有董事、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完整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扫描件,需包含所有重要控制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持股比例、控制权取得日期、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等完整信息。
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有变更董事、股东、注册地址、法定秘书等核心信息,需同步提交对应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原件扫描件;若公司属于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规定的高风险行业,包括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支付机构、贵金属交易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需额外提交上一年度的反洗钱合规报告扫描件,该要求为2026年新增要求,来源为香港海关2026年1月发布的《高风险商业主体合规审核指引》。
若公司为非香港居民持股的主体,需额外提交所有最终受益人的地址证明扫描件,地址证明有效期需小于3个月,可为水电费账单、银行对账单、政府部门发出的正式函件等。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更新的《周年申报逾期罚款规则》、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证逾期续期处罚细则》,2026年起香港年审逾期后果如下:
| 逾期时长 | 公司注册处罚款(港元) | 税务局罚款(港元) | 其他合规后果 |
|---|---|---|---|
| 逾期1个月以内 | 0 | 300 | 无额外惩戒 |
| 逾期1-3个月 | 870 | 700 | 纳入注册处重点监控名单 |
| 逾期3-6个月 | 1740 | 1200 | 公司名称进入拟除名公示清单 |
| 逾期6-12个月 | 3480 | 3000 | 禁止办理所有公司变更业务 |
| 逾期12个月以上 | 5250 | 5000 | 公司强制除名,银行账户资金充公,董事最高处2年监禁 |
需特别注意的是,2026年新政策新增了董事失信信息跨境共享机制,香港公司注册处会将逾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董事信息同步至粤港澳大湾区征信共享平台,影响相关人员在内地的企业注册、信贷申请、出入境通关等业务,该机制依据2025年12月粤港两地政府签署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执行。
部分主体认为无运营的香港公司不需要办理年审,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09条规定,所有正常存续的香港公司,无论是否有实际运营、无论是否在香港本地产生收入,都必须按时办理年审,无运营主体也不能豁免年审义务,仅可在报税环节申请离岸豁免或无运营申报。
部分主体认为已经提交了报税申请就不需要办理年审,香港年审和香港公司报税是两项独立的合规义务,年审对应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的主体存续核验,报税对应税务局的税务申报义务,二者的办理周期、提交材料、审核部门均不相同,不能互相替代。
部分主体认为注册地址挂靠的公司不需要自行负责年审合规,无论公司注册地址是自有还是挂靠,公司董事为年审合规的第一责任人,若因注册地址未及时收到通知导致年审逾期,所有合规后果由公司董事承担,该要求在2026年新政策中进一步明确,来源是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3月发布的《董事合规义务指引》。
部分主体认为电子版本的商业登记证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6年1月香港立法会通过的《电子交易(修订)条例》,政府部门发出的电子版本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收据,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银行开户、跨境公证、项目投标等所有商业场景。
部分主体认为年审时必须同步完成审计报告提交,香港年审仅需核验主体存续状态、SCR信息等基础合规事项,审计报告为税务申报环节的材料,无需在年审时提交,仅高风险行业主体需按要求提交反洗钱合规报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