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销的费用由申请注销的公司主体优先承担,若公司已无剩余资产,可由公司董事、股东按持股比例协商分摊,相关规则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更新的《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附属法例及《撤销注册的程序指引》制定。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18日发布的《撤销注册申请费用及相关收费标准》(来源:cr.gov.hk),香港公司注销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政府规费、合规类服务支出、未清缴税费等,优先从公司的剩余流动资产中扣除。若公司资产不足以覆盖全部费用,由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连带缴纳责任;若公司为单人有限公司,由唯一董事或股东全额承担。
若公司存在未清偿的第三方债务,需先完成债务清偿后再办理注销,债务清偿优先级高于注销费用缴纳。若公司被第三方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盘,清盘及注销相关费用优先从公司资产中扣除,资产不足以覆盖的部分由提出清盘申请的债权人先行垫付,后续可从追回的公司资产中优先受偿,相关规则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785条制定。
2025-2026年香港公司注销的费用构成及收费标准均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税务局公开披露的官方文件,所有费用标注均为区间参考,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1. 撤销注册申请费:2025-2026年标准为420港元,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政府收费一览表》。该费用为提交注销申请时的 mandatory 缴纳项,无论申请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2. 商业登记相关费用:若商业登记证仍在有效期内,无需额外缴纳注销费,但需清缴所有未缴的商业登记费,2025-2026年商业登记证年费为2250港元(全年),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12月发布的《商业登记收费调整公告》。若商业登记证逾期未换领,需先缴纳对应罚款后再办理注销,逾期1个月内罚款300港元,逾期超过1年罚款最高可达5000港元。
3. 未清缴的政府规费:包括逾期未交的周年申报费、罚款等,周年申报费逾期1个月内罚款1050港元,逾期1-3个月罚款2100港元,逾期3-6个月罚款3150港元,逾期超过1年罚款最高可达10000港元,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收费标准。
4. 做账审计及税费清缴费用:若公司有未完成的做账审计、未缴纳的利得税、薪俸税等,需先完成清缴。2025-2026年香港利得税税率为首个200万港元利润税率8.25%,超出部分16.5%,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税务条例修订公告》。做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过往营收规模、账务复杂程度确定,无运营公司的审计费用相对较低,该类支出属于注销必要合规成本,纳入注销费用范畴。
该场景下公司资产充足的,所有注销相关费用直接从公司账户扣除,无需股东额外支付。若公司账户已无资金,由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确定分摊比例,无特别约定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摊。若有股东未完成实缴出资,需先履行出资义务后再分摊费用,相关规则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56条制定。
若公司存在逾期年审、未报税、被注册处列入除名名单等异常状态,产生的罚款、补做审计、补报税的费用,同样优先从公司资产扣除。若公司已被除名,需先办理恢复注册再走注销流程,2025-2026年恢复注册的申请费为1800港元,叠加累计罚款,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恢复已解散公司的申请收费标准》,该部分费用由同意办理恢复及注销的董事、股东共同承担。
若股东之间就注销费用承担存在争议,可先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确定承担比例,在费用未清缴、全体股东未达成一致意见前,香港公司注册处不会受理注销申请。若部分股东拒绝承担对应比例的费用,其他已垫付费用的股东可通过民事诉讼向未承担义务的股东追偿。
正常运营的公司办理注销的周期为4-6个月,若存在异常状态需先处理异常的,周期会延长至6-12个月,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撤销注册办理时效指引》,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办理香港公司注销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需与注册处留存的备案信息一致:
1. 公司最新的商业登记证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公司章程副本、最近一期周年申报表副本。
2. 最近3年的审计报告、报税回执、利得税及薪俸税清缴证明,若公司成立不足3年则提交成立以来的所有相关材料。
3. 全体股东签字的股东会注销决议、费用承担约定文件,若有股东放弃表决权需出具书面声明。
4. 香港税务局出具的《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原件。
5. 公司无未清偿债务的声明文件,由全体董事签字确认,若有未结清债务需提供债务清偿证明。
6. 若公司已停止运营超过1年,需出具由董事签字的无运营声明,说明公司停止运营的时间、无未结业务的情况。
实践中部分主体对香港公司注销的费用承担及合规要求存在认知偏差,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误区一:认为公司停止运营后无需办理注销,也无需承担相关费用。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11条,公司逾期未提交周年申报的,会产生累计罚款,逾期超过2年的,注册处会主动将公司除名,公司名下资产会被充公至香港政府库务署,董事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入境香港,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香港公司的董事,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公司除名及相关处罚规则》。
误区二:认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需承担注销费用。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相关规定,若公司未完成实缴出资即申请注销,股东需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注销费用及未清偿债务的连带责任,若股东拒绝承担,注册处会驳回注销申请,债权人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履行缴纳义务。
误区三:认为注销费用必须由大股东全额承担。法定规则是注销费用优先从公司资产扣除,不足部分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摊,若股东之间有书面约定的可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比例承担,大股东无需承担超出自身持股比例的费用,若大股东垫付了其他股东应承担的部分,可事后向对应股东追偿。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公司注销后被发现存在隐瞒债务、虚假申报的情况,已注销公司的股东仍需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需承担监管部门的相关罚款,罚款金额最高可达原公司未清偿债务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