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注册公司的全部要求均依据香港立法会2023年修订、2026年1月正式生效的《公司条例》(第622章)执行,所有申请材料、流程均需符合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公开的官方规则。
公司名称需满足以下要求:必须包含英文名称,结尾为“Limited”,中文名称为可选项,结尾需为“有限公司”;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的香港公司名称重名,不得包含“银行”“信托”“保险”等受监管行业关键词,如需使用需提前获得对应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名称查询结果可通过注册处官方查册系统验证,有效期为14天。
注册地址必须为香港本地真实商业地址,不得仅使用邮政信箱作为注册地址,地址需可接收政府部门、银行等机构的正式信件,地址使用证明需由地址拥有方出具。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更新的指引,同一地址可注册多家公司,但需确保每家公司的信件可准确送达。
法定秘书需满足持牌要求,根据《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条例》(第622章),法定秘书可为年满18周岁的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牌照的香港注册法人团体,秘书需负责对接注册处、税务局的官方通知,保管公司法定文件。
股东及董事无国籍限制,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均可担任,至少需设置1名股东、1名董事,股东与董事可为同一人。公司需指定至少1名自然人作为指定代表,负责配合监管部门的合规问询,指定代表可由董事或法定秘书兼任。
注册资本无最低限额,无需实缴、无需验资,实践中常用标准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注册资本金额无需体现在公司注册证明书上,仅需记载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中。
香港新注册公司材料需提交电子版本至注册易平台,或提交纸质版本至注册处办事窗口,所有非中文或非英文的材料需附加香港公证人出具的公证译本。
自然人股东、董事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包括护照、港澳通行证或香港身份证,同时提供近3个月内的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水电费账单、银行对账单、政府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文件等,地址证明需显示持有人姓名及完整地址。
法人股东需提供公司注册证书扫描件、公司章程扫描件、最近一期的年审文件扫描件,以及董事会同意出资设立香港公司的决议文件,决议文件需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名称预核准通过通知书、注册地址使用证明文件、法定秘书任职声明及TCSP牌照扫描件(如秘书为法人实体)、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指定代表任职声明、股东及董事的任职同意书。
香港新注册公司流程全部可通过注册处官方“注册易”平台线上完成,线下办理仅接收特殊形式的公司注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香港新注册公司办理周期通常为5-7个工作日,涉及敏感名称、特殊行业前置审批的申请周期相应延长,具体以注册处官方审核进度为准。
香港新注册公司费用全部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税务局发布的官方费用表执行,2025-2026年官方收费标准如下:
公司注册费: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的公司注册费为1720港币,注册资本超过10000港币的部分无需额外缴纳注册费,该费用标准来源于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31日更新的《<公司条例>费用表》(第622章附属法例)。
商业登记证年费:2026-2027财政年度商业登记证基础年费为2250港币,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发布的《2026-2027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配套措施》,符合条件的小型公司可享受2000港币的年费减免,实际需缴纳250港币,减免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
其他杂费包括名称查册费15港币/次、公司章程审核费140港币,官方总费用区间为2000-2500港币,以上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香港新注册公司完成注册后需遵守《公司条例》《税务条例》的相关合规要求,逾期未履行合规义务将面临罚款、除名等处罚。
公司需在注册完成后15天内,将商业登记证原件悬挂于注册地址的显眼位置,供监管部门核查,违反该要求的将被处以最高5000港币的罚款,该规定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更新的《商业登记条例执行指引》。
每年需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需通过注册易平台提交周年申报表,申报公司股东、董事、注册地址、法定秘书等信息的变更情况,同时缴纳年审费用。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的罚款标准如下:
| 逾期时长 | 罚款金额(港币) | 法规依据 |
|---|---|---|
| 42天至3个月 | 870 | 《公司条例》第109条 |
| 3个月至6个月 | 1740 | 《公司条例》第109条 |
| 6个月至9个月 | 2610 | 《公司条例》第109条 |
| 超过9个月 | 3480 | 《公司条例》第109条 |
连续2年未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注册处将按流程启动除名程序,除名后公司资产将被香港政府充公,股东及董事将被列入监管黑名单,未来3年内无法担任香港公司的董事或股东。
税务合规方面,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将收到税务局发出的首份利得税表,首次报税需在收到税表后3个月内提交,无运营的公司可提交零报税表,有实际运营的公司需同步提交由香港持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后续每年需在税务局规定的报税期内完成报税,利得税税率为年利润200万港币以下部分按8.25%征收,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16.5%征收,该税率标准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更新的《利得税税率说明》。逾期报税的将被处以最高10000港币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税务局起诉。
实践中不少申请人对香港新注册公司的规则存在认知偏差,常见误区包括:第一,认为香港公司无需做账报税。根据《税务条例》要求,无论公司是否有运营、是否开设银行账户,每年都需按时提交税表,有实际运营的公司必须每年出具审计报告,仅无任何经营活动、无银行流水、无资产的公司可提交零报税表。
第二,认为注册资本越高越好。注册资本无需实缴,但后续发生股权变更时,需按注册资本的0.2%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越高印花税成本越高,因此无需设置过高的注册资本。
第三,认为可使用任意虚拟地址注册。注册地址必须为真实可接收信件的商业地址,如地址无法接收政府信件,注册处将按失联公司流程启动除名程序,同时公司无法正常接收税表、年审通知等文件,容易产生逾期违规。
第四,认为香港公司不能在境内经营。香港公司属于境外主体,如需在境内开展实体经营,需按规定办理外资企业备案或设立代表处,仅可开展跨境贸易、品牌持有、投资控股等无需实体经营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