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6部规定,非香港公司指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为法团,于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企业主体,大陆公司在香港设置非香港公司属于该条例的适用范畴。
需特别注意的是,非香港公司本质是大陆母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团地位,所有法律责任由大陆母公司承担,与香港本地注册的有限公司存在明确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 对比维度 | 香港非香港公司 | 香港本地有限公司 |
|---|---|---|
| 成立依据 | 大陆地区公司法及香港《公司条例》第16部 | 香港《公司条例》第2部 |
| 主体地位 | 无独立法团资格,属母公司分支机构 | 具备独立法团资格 |
| 责任承担 | 母公司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 上市资质 | 不可在香港联交所独立上市 | 符合条件可申请上市 |
| 政府补贴申领 | 不可申领香港中小企业专项补贴 | 符合条件可申领相关补贴 |
实践中,大陆公司有以下需求时可选择设置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租赁固定办公场所并招聘本地员工开展经营、需以企业名义长期持有香港物业、需开立香港本地运营账户处理跨境收付、需在香港参与招投标或开展线下商业活动。
根据商务部2025年12月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大陆企业在香港设立经营性分支机构,需先行完成境外投资(ODI)备案,备案由企业注册地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涉及敏感行业的需额外提交安全审查申请。未完成ODI备案擅自设立的,属于违规境外投资行为,将面临投资金额0.1%-5%的罚款,且无法办理跨境投资款的外汇划转。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非香港公司注册指引》,大陆公司申请注册需满足以下前置条件:大陆母公司合法存续满12个月以上,无工商异常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指定一名年满18周岁的香港永久居民或获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的本地机构作为注册代理人;提供位于香港本地的真实注册地址,该地址不可为邮政信箱,需可接收官方信件。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2026财年公布的行政收费标准、香港税务局2026年的商业登记费减免政策,大陆公司在香港设置非香港公司的相关费用如下:非香港公司注册登记费为1720港币;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的商业登记证年费为250港币(原标准为2000港币,该减免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官方最新公告调整);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费用为3000-8000人民币,具体金额根据大陆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确定;ODI备案自行办理仅需缴纳工本费约1000人民币以内。上述所有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大陆公司在香港设置非香港公司的整体办理周期为25-45个工作日,该时长包含ODI备案及香港侧注册的全流程,若涉及金融、教育、医疗等特殊行业,需额外申请香港行业监管部门的经营许可,办理周期将相应延长。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申报规则,非香港公司需在每年的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提交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申报费用为105港币。逾期申报将产生分级罚款:逾期时长超过42天但不足3个月的,罚款870港币;超过3个月但不足6个月的,罚款1740港币;超过6个月但不足9个月的,罚款2610港币;超过9个月的,罚款3480港币。逾期超过12个月未申报的,香港公司注册处有权将该非香港公司从登记册中除名,其名下资产将被香港政府充公。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发布的《非香港公司税务指引》,非香港公司无论利润是否来源于香港,都需在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1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及报税表。若利润来源于香港,需按照香港利得税税率纳税,首200万港币应课税利润的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税率为16.5%;若利润全部来源于香港以外地区,可提交离岸豁免申请,获批后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逾期提交报税表的,首次逾期罚款1200港币,二次及以上逾期罚款3000港币起,情节严重的将被税务局提起公诉。
非香港公司的大陆母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董事、股东发生变更,或香港侧注册地址、注册代理人发生变更的,需在变更发生后14天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变更申请,逾期未申报的将面临1000港币起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列为违规主体,影响后续业务办理。
大陆公司在香港设置非香港公司可保留大陆母公司的品牌资质与经营历史,无需额外搭建独立的主体架构,即可合规开展香港本地的经营活动,相比新成立香港本地有限公司,注册及维护流程更为简便。
根据内地与香港2026年1月生效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五议定书,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缴纳的利得税可在大陆侧进行税收抵免,避免双重征税,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符合离岸豁免条件的收入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进一步提升税务筹划空间。
非香港公司可凭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开立香港本地银行账户,在符合两地外汇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灵活办理跨境收付汇、外币兑换等业务,便利跨境贸易、投资等活动的开展。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的地位,非香港公司的国际公信力更高,更易获得海外客户的信任,便于拓展东南亚、欧美等海外市场。
部分主体认为大陆公司在香港设置非香港公司无需办理ODI备案,该认知不符合大陆监管要求。根据商务部2025年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大陆企业赴境外(含香港、澳门地区)设立任何经营性分支机构,都需完成ODI备案,未备案的企业无法办理投资款的外汇汇出,后续产生的利润也无法合规汇回大陆,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有观点认为非香港公司不在香港产生利润就无需报税,该认知不符合香港税务监管要求。香港税务局明确要求所有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每年都需提交报税表,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根据利润来源判定,零申报或逾期申报都将面临罚款。
部分主体认为非香港公司与香港本地有限公司的权利完全一致,实际上非香港公司作为大陆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团资格,无法在香港联交所独立上市,也无法申领香港政府针对本地中小企业的专项补贴,企业需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主体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