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2024年修订版、2026年正式生效的条款,以及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3月发布的《特定行业公司注册指引》,内地人香港注册投资公司要求的主体资格规则如下:
股东层面,年满18周岁的内地自然人,无破产记录、未被香港入境处或公司注册处列入失信名录,即可作为香港投资公司的股东,允许100%持股,无香港本地股东持股比例要求。投资类公司持股25%以上的实益拥有人,需提交6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公安机关或香港警署出具的证明均予认可。
董事层面,投资公司需至少委任1名自然人董事,内地自然人可担任董事,无香港身份要求,董事需无被香港法院判处的公司相关犯罪记录。需特别注意的是,所有香港私人公司必须委任1名符合资质的公司秘书,公司秘书需为香港永久居民,或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机构,负责对接官方合规通知、备存法定文件等事务,公司秘书不持有公司股权、不参与实际经营决策。
内地层面合规要求,若后续需将投资资金从境内汇入香港公司账户,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12月发布的《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指引》要求,提前完成境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未备案资金不得违规汇出。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私人公司注册提交材料清单》,普通非持牌投资类公司(经营范围为自有资金股权投资、产业投资,未涉及香港证监会规管的金融业务)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公司名称预留证明:香港投资公司名称可采用纯英文或中英文结合,中文需为繁体,不得与已注册公司名称重名,不得包含敏感政治、金融监管相关词汇,“投资”“控股”“资本”等通用投资类词汇无需前置审批即可使用,名称查册通过后预留有效期为14个自然日。
2. 股东及董事身份证明文件:内地自然人股东、董事需提交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港澳通行证或护照扫描件。
3. 实益拥有人地址证明:需提交3个月内出具的、带有实益拥有人姓名及居住地址的证明文件,内地水电气费账单、银行带地址对账单、居委会居住证明均予认可,非中英文文件需附带公证后的翻译件。
4. 法定注册文件:包括法团成立表格(NNC1表)、公司章程、首任董事委任书、股东同意书、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等,所有文件需由股东、董事本人签署,内地股东可在内地完成签署,无需赴港。
5. 注册地址证明:需提供香港本地商业地址的使用同意书,不得使用邮政邮箱作为注册地址。
6. 投资类专属材料:实益拥有人资金来源声明,明确说明拟投入公司的资金来源(如薪资收入、经营所得、投资收益等),无需提交配套证明材料,仅需实益拥有人签字确认;经营范围说明,明确投资的行业领域、标的区域,不得涉及受国际制裁、香港法律禁止的行业。
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推出的“全电子注册”服务规范,内地人香港注册投资公司流程及办理周期如下:
实践中,从名称查册到领取电子注册文件的全流程周期最快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含内地ODI备案的办理周期,ODI备案周期依据内地属地商务部门要求,一般为1-3个月。
2025-2026财年,香港投资公司注册及存续的官方收费标准如下,市场化服务费用为行业普遍区间,无统一官方定价,所有官方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费用项目 | 2025-2026财年收费标准 | 官方来源 |
|---|---|---|
| 公司注册费 | 1.5港元/每股注册资本,最低1720港元;注册资本超过100万港元的部分,每增加100万港元加收1720港元 | 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 2025年3月发布《2025-2026财年收费目录》 |
| 商业登记证费 | 2250港元/年,注册资本低于100万港元可申请减免2000港元,实缴250港元/年 | 香港税务局ird.gov.hk 2025年2月发布《商业登记费调整公告》 |
| 周年申报费 | 105港元/年 | 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 2025年3月发布《2025-2026财年收费目录》 |
| 利得税税率 | 首200万港元应课税利润税率8.25%,超出部分税率16.5% | 香港税务局ird.gov.hk 2025年4月发布《2025-2026财年税务调整公告》 |
市场化服务费用方面,公司秘书年服务费区间为2000-4000港元,注册地址年使用费区间为1500-3000港元,做账审计费用依据年交易规模、流水笔数确定,年交易额低于100万港元的费用区间为3000-8000港元/年,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港元的费用区间为10000-30000港元/年,参考标准来自香港会计师公会2026年1月发布的《审计服务收费指引》。
香港投资公司完成注册后,需严格遵守两地的合规要求,避免违规处罚:
香港层面合规义务:一是年审义务,需在每年公司成立周年日之前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表)、续期商业登记证,逾期14天内罚款105港元,逾期14天至3个月罚款870港元,逾期3个月至6个月罚款1740港元,逾期6个月以上罚款3480港元,逾期超过2年的公司将被注册处强制除名,公司资产充公,股东、董事被列入香港失信名录,影响后续香港公司注册及入境申请。
二是做账报税义务,所有香港投资公司无论是否有经营、无论利润来源地,均需每年委托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连同税表提交至香港税务局,仅无任何经营、无银行流水的休眠公司可申请零申报。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仅来源于香港的利润需缴纳利得税,利润来源于境外的可申请离岸豁免,无需缴纳利得税,判定标准参考香港税务局2025年11月发布的《地域来源征税原则释义指引》。逾期报税首次罚款1200港元,逾期超过3个月罚款3000港元,逾期超过6个月的税务局将提起诉讼,最高可处10万港元罚款及应缴税款3倍的滞纳金。
三是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备存义务,需实时更新持股25%以上的实益拥有人信息,备存在注册地址供执法部门查阅,未按要求备存的公司及责任人最高可处10万港元罚款。
内地层面合规义务:若境内资金汇出用于香港公司投资,需完成ODI备案,未备案私自汇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可处汇出金额3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以上等值以下罚款。
实践中,内地申请人对香港投资公司注册存在较多认知偏差,需明确相关规则:
一是认为注册香港投资公司必须有香港本地股东或董事,实际上依据2026年生效的香港《公司条例》,私人公司股东、董事可100%为内地自然人,仅需委任符合资质的香港本地公司秘书即可。
二是认为需要实缴注册资本,香港公司采用完全认缴制,注册资本无需实际到账、无需验资,仅需在公司章程中注明认缴金额及期限,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但建议注册资本不宜过高,后续股权转让需按转让金额的0.26%缴纳印花税,计税基础与注册资本直接相关。
三是认为香港投资公司无需做账审计,除休眠公司外,所有公司均需每年提交审计报告,违规零申报将被认定为逃税,最高可处5万港元罚款及应缴税款3倍滞纳金,情节严重的需承担刑事责任。
四是认为注册后即可开展各类金融业务,若要开展向公众募资、证券交易、资产管理等受规管金融业务,需向香港证监会(SFC)申请对应金融牌照,普通注册的投资公司仅可开展自有资金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非持牌业务,违规开展受规管业务的,依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2025年修订版,最高可处1000万港元罚款,责任人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