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6年1月更新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第86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无限公司等商业主体,其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统称公司章程)属于法定强制备案文件,需在公司注册成立后14日内提交注册处存档。备案后的公司章程属于公开可查询的政府档案范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依规申请香港的公司章程备案拉取,获取对应副本用于各类合法场景。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公司注册合规白皮书》数据,2025年全年香港公司注册处累计受理章程备案申请超过18万份,受理章程调取申请超过32万份,其中内地主体提交的调取申请占比达到47%,是跨境业务中高频使用的合规文件之一。
香港的公司章程备案拉取需求主要集中于跨境商业及合规场景,常见适用场景包括:跨境投融资环节的交易对手尽调、香港及境外银行开户的主体资质审核、跨境商标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跨境民商事诉讼的举证材料、公司股权变更的历史信息核实、年度合规审计的基础资料核验、香港本地牌照申请的主体资质提交等。
需特别注意的是,涉及公证认证、司法举证、政府部门提交的场景,仅可使用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核证副本章程,普通电子或纸质副本不具备法定证明效力。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公司注册程序指引》,新注册香港公司办理章程备案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全体创始股东签署的组织章程大纲、全体创始股东及董事签署的组织章程细则、公司注册申请表(表格NNC1)中章程信息确认页的签署文件。备案时限为公司注册成立日期起14日内,逾期备案将产生行政罚款。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12条规定,2025-2026年逾期备案的罚款标准为:逾期少于3个月罚款1050港元,逾期3至6个月罚款2100港元,逾期6至12个月罚款4200港元,逾期超过12个月罚款8400港元,该费用标准来源于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费用表》(第622K章),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若香港公司通过股东特别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条款,需在修改决议通过后15日内将新版章程提交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未完成备案的章程修改内容,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88条规定,仅对参与决议的股东具备内部约束力,不得对抗不知情的第三方债权人、合作方及政府监管部门。
| 副本类型 | 出具形式 | 效力范围 | 2025-2026年费用范围 | 常规办理周期 |
|---|---|---|---|---|
| 电子副本 | PDF格式电子文件,无注册处公章 | 内部尽调、普通商务参考、内部存档 | 17港元/份 | 1小时内 |
| 纸质普通副本 | 打印纸质件,无注册处公章 | 一般商业材料提交、内部合规存档 | 30港元/份 | 3-5个工作日 |
| 纸质核证副本 | 打印纸质件,加盖香港公司注册处核证专用章 | 公证认证、司法举证、政府部门提交、银行开户审核 | 150港元/份 | 5-7个工作日 |
上述费用及周期为2025-2026年官方公布的常规业务范围,若需调取1984年之前注册的香港公司的历史章程档案,费用将上浮50%-100%,办理周期延长至15-20个工作日,具体以注册处实时反馈为准,数据来源为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公众查册服务收费指引》。
不少企业主误以为公司内部股东签署的章程只要达成一致即具备完全效力,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87条规定,仅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备案的章程版本,才具备对抗第三方的法律效力,内部未备案的章程修改版本仅对签署股东有约束力,无法约束不知情的合作方、债权人及监管机构。
部分内地从业者误以为只有香港本地居民或企业才可申请香港的公司章程备案拉取,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更新的《查册服务规则》,全球任何个人或企业完成实名认证后均可申请调取任意香港公司的备案章程,无身份属地限制。
很多申请人误以为只能拉取目标公司最新版的备案章程,实际上香港公司注册处会留存公司成立以来所有提交备案的章程版本,申请人可选择调取特定时间段的备案章程,用于核实历史股权结构、规则调整等信息,历史版本的调取费用与现行版本一致。
部分申请人误以为电子副本也可用于公证、诉讼等场景,实际上只有加盖香港公司注册处核证专用章的纸质副本才可作为法定证明文件提交给香港或境外政府部门、司法机构,电子副本仅可作为参考材料,不具备法定证明效力。
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章)第58条规定,通过香港的公司章程备案拉取获得的档案信息,仅可用于合法合规的商业或法定用途,不得用于非法催收、信息倒卖、恶意骚扰等违法场景,违规使用查册信息的,最高可处100万港元罚款及5年监禁,该规定来源于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2026年1月发布的《查册资料使用合规指引》。
若需调取的目标公司为已除名或已解散的公司,申请人需先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取用途,经香港公司注册处档案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调取,审批周期为7-10个工作日。
针对担保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注册非香港公司等特殊类型的香港商业主体,其章程备案要求与普通有限公司一致,但拉取时需额外选择对应主体类型的档案分类,避免调取错误。
若申请拉取的章程需用于内地使用,需在获取核证副本后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要求,完成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转递公证手续,才可在内地具备法定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