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香港公司注册的法规基础为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6年2月修订发布的《有限合伙条例》(第37章)及《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637章),当前香港有限合伙分为普通有限合伙(LP)与有限合伙基金(LPF)两类,二者的适用场景、注册要求存在明确差异。
两类有限合伙的核心差异如下:
| 对比维度 | 普通有限合伙(LP) | 有限合伙基金(LPF) |
|---|---|---|
| 适用场景 | 一般商事经营、联合投资、项目合作 |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投资类业务 |
| 合伙人数量要求 | 最低2人,最高20人 | 最低2人,无最高人数限制 |
| 信息披露要求 | GP信息公开,LP信息仅存档不公开 | 所有合伙人信息仅向执法机构开放,不对外公开 |
| 税收优惠适配 | 仅适用一般合伙税务穿透规则 | 可申请香港私募基金利得税豁免,符合条件的利润税率为0 |
| 存续期限要求 | 无强制存续期要求 | 需明确约定存续期限,不得短于2年 |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3月发布的《有限合伙注册指引》,两类有限合伙均需至少设置1名普通合伙人(GP)与1名有限合伙人(LP)。GP可由香港永久居民、香港注册有限公司、已在香港注册的非香港公司担任,需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可为任意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GP为非香港注册的实体,需额外指定1名年满18周岁的香港永久居民作为授权代表,负责接收香港政府部门的法律文书。LPF的GP还需额外聘用1名持有香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TCSP)的主体作为负责人员,履行反洗钱合规义务。
有限合伙的注册地址必须为香港本地实际商业地址,不得使用邮政信箱作为注册地址,2026年新修订的规则要求注册地址需提供近3个月的地址证明文件(如水电费单、租赁合同),若地址为第三方提供,需出具地址所有人的同意使用声明。
根据香港律政司2026年1月发布的《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提交注册的合伙协议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各合伙人的身份信息、出资额与出资方式、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规则、合伙期限、GP的管理权限、LP的权利限制、入伙与退出规则、清算规则、争议解决方式。缺失任意核心条款的注册申请将被注册处直接驳回。
所有提交的注册材料需为中文繁体或英文,非上述语言的材料需附带香港认证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非香港地区主体出具的材料需办理海牙认证或香港律师公证。具体材料包括: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2月发布的《合伙业务税务指引》,香港有限合伙采用税收穿透规则,合伙本身无需缴纳利得税,利润直接分配至合伙人层面缴纳税款,若LP为非香港居民且利润来源于香港境外,无需在香港缴纳个人或企业所得税。
信息保密层面,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修订的《公司(披露权益)条例》,普通有限合伙的LP信息仅存档于注册处内部,不对外公开查询;LPF的所有合伙人信息仅可供香港执法机构依法查询,信息保密程度高于普通有限公司。
责任隔离层面,LP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无需承担合伙的额外债务,适合用于风险隔离需求较高的跨境投资、家族财富管理、项目合作等架构搭建,同时符合OECD反避税与CRS申报的合规要求,可适配全球多数国家的跨境业务合规标准。
常见认知误区包括:认为有限合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际香港有限合伙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GP需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认为LP可参与合伙日常经营,根据《有限合伙条例》第37章第12条,若LP实质参与合伙的日常经营决策,将被视为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认为注册完成后无需年审,实际有限合伙需每年在注册周年日起42天内提交周年申报表。
逾期合规后果方面,未按时办理商业登记的,逾期1个月内罚款300港元,逾期6个月以上最高罚款5000港元,责任人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罚则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6年修订的《商业登记条例》。未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的,2026年的罚则为:逾期42天至3个月罚款870港元,逾期3个月至6个月罚款1740港元,逾期6个月以上罚款3480港元,费用来源于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收费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2026年新实施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要求,有限合伙需在注册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受益所有人备案,将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信息提交至注册处的指定登记册,未按时备案的最高罚款25000港元,每日额外罚款7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