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更新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09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本地私人公司,均需在每年度公司成立周年日之后的42天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表格)并缴纳对应官费,该流程即通常所说的香港公司年检。
2025-2026年度,香港普通私人公司年检的官方费用为105港币,该费用标准来源于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2026-2027年度公共服务收费表》,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香港公司年检的逾期判定以周年日之后第43天为起始节点,根据逾期时长对应不同等级的行政罚款,具体罚款标准同样来源于上述收费表:逾期时长不足3个月的,罚款金额为870港币;逾期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罚款金额为1740港币;逾期6个月以上不足9个月的,罚款金额为2610港币;逾期9个月以上的,罚款金额为3480港币。该罚款按逾期年度累计计算,若公司多个年度未完成年检,需叠加缴纳所有年度的年检官费及对应逾期罚款。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3月发布的《强制注销不运营公司操作指引》,香港公司连续3个年度未提交周年申报表且未缴纳对应罚款的,将被纳入强制注销清单,启动法定注销流程。该流程全程公开可查,所有通知及公告均会同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及香港政府宪报刊登,具体流程如下:
实践中,若公司存在未清偿的税务债务、未了结的司法诉讼,相关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可在异议期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异议申请,附上相关债权证明或诉讼文书,注册处将暂停注销流程,直至相关纠纷解决。
公司被正式注销后,其法人资格终止,不再具备民事主体权利,所有以公司名义持有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内存款、香港境内外不动产、知识产权、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等,均会按照《公司条例》相关规定划归香港政府所有。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将被开户行冻结,未转出的资金将按照银行休眠账户处理规则划转至香港政府库务署。
若公司在注销前存在未履行的合同义务,相关合作方无法再向已注销的公司主张权利,只能向公司董事或股东主张对应责任,将直接影响公司过往商业合作的信用记录。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更新的《香港公司董事责任指南》,公司未按要求提交年检属于董事未履行法定责任的情形,若公司因连续未年检被强制注销,董事将被纳入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失责董事名单,5年内不得担任香港任何公司的董事、秘书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情节严重的,比如公司存在未缴税款、未清偿债务且董事故意逃避年检义务的,香港税务局或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最高可被判处50万港币罚款及2年监禁,同时需对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个人连带责任。相关失责记录还会同步上传至香港个人信贷资料库,影响董事个人在香港的银行开户、贷款申请、签证办理等相关事务。
针对不同逾期阶段的未年检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设置了对应的补救通道,企业主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对应方式处理,避免被强制注销或恢复已注销的公司主体资格。
若公司仅存在1-2个年度的年检逾期,尚未收到注册处发出的拟注销通知,可直接补对应逾期年度的年检材料完成补救,所需材料包括:对应年度的NAR1表格(需由公司董事或秘书签字确认)、所有逾期年度的年检官费及罚款缴纳凭证、公司最新的注册地址确认文件、董事在职证明文件。
2025-2026年度,该类补检的办理周期为3-5个工作日,完成补检后公司状态将恢复为正常存续,相关逾期记录不会进入失责董事名单,该周期以注册处实际处理速度为准,无特殊加急通道。
若公司已经收到拟注销通知书或已经被列入第一期宪报公告,需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交补检材料的同时,提交《异议注销申请书》,说明公司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不存在应当被注销的情形,同时附上公司近期的运营证明材料,比如银行流水、商业合同、税务申报证明等。
注册处收到异议申请及补检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查通过的将终止注销流程,公司恢复正常存续状态;核查不通过的将驳回异议申请,继续推进注销流程。
若公司已经被正式发布第二期宪报公告注销,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恢复注册:第一种为行政恢复,适用于公司注销时仍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无未清偿债务及纠纷的情形,需提交所有欠缴年度的年检材料及罚款、恢复注册申请书、公司运营证明、董事身份文件,2025-2026年度行政恢复的官方费用为1320港币,办理周期为2-3个月,相关标准来源于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已注销公司恢复注册操作指引》,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第二种为法院恢复,适用于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需要处置公司名下资产、或者行政恢复申请被驳回的情形,需由公司董事或债权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恢复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恢复注册的必要性,法院判决同意恢复的,注册处将根据判决书办理恢复手续,该类办理周期为6-12个月,费用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存在差异。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发布的公众咨询反馈报告,不少跨境从业者及企业主对香港公司年检存在认知误区,常见误区包括:
第一个误区为“公司不运营就无需提交年检”,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无论公司是否开展实际运营,只要未办理主动注销手续,都需要按年度提交年检材料,哪怕是休眠公司也需要每年提交休眠公司的周年申报表,不存在无需年检的情形。
第二个误区为“公司被注销后所有责任自动消除”,实际上公司被强制注销仅代表法人资格终止,公司董事及股东需要承担的法定责任、债务清偿责任并不会随之消除,债权人仍可在公司注销后的20年内向法院申请追究董事及股东的对应责任。
第三个误区为“逾期年检仅需缴纳罚款无其他影响”,实际上连续逾期年检的记录会被同步到香港多个政府部门,不仅会影响公司后续的银行账户存续、商标申请、税务优惠申请,还会影响董事个人的信用记录,后续办理香港相关的跨境业务都会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