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法规定,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主要涉及两种税:利得税和薪酬税,以及与中国大陆相同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今天港通咨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香港公司报税方面的事项,具体如下:
香港公司利得税介绍:
1.利得税(Gains tax): 任何成立后发生业务的香港公司都需要纳税。如果利润不自香港,则无需纳税。(利润不来自香港,需要向税务局申请免税,一般称为 申请海外利得豁免) 利得税税率为:净利润的16.5%。
2.薪俸税(Salaries tax): 聘请香港员工或公司董事领取工资的,应当向税务局申报。(填写工资税表,提交税务局)。 利得税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分为两种情况: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收到第一份利得税申报表,申报期限为:自收到后1个月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纳税申报。
1.公司成立后无业务发生,税表可按无业务活动申报。您可以委托现任秘书公司处理,但如果未来没有商业活动,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出具非活跃审计报告;
2.公司成立后,发生了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完成的审计报告需要通过会计审计提交税务局完成税务申报。 香港公司第一年不得超过18个月。第二年以12个月为周期。香港公司的审计报告应由香港执照的审计师出具。逾期申报税至少会发生HKD1200的罚款。由此可见,香港作为世界上法制最完善的地区之一,对香港公司的纳税申报行为有明确、全面的规定。此外,香港公司的利润也有多重减税和免税折扣。因此,您需要一家专业负责的香港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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