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需在全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系统完成备案注销,同时同步办理外汇登记注销、税务清算与涉外文件的公证/认证等。主管部门包括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备案窗口或全国系统)、国家外汇管理局及税务机关。必要材料为备案回执、公司决议或裁定文件、外方主体注销/终止证明、税务证明、外汇登记号及相关公证件(以各机关最新要求为准)(参考: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商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