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成立表(Incorporation Form)核心要点速览
法团成立表是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用于申请注册成立公司的法定文件。常见表格包括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 NNC1 与供担保有限公司使用的 NNC1G(电子或纸本版本均可)。该表格与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及业务登记申请一并提交,完成注册后公司即依法成立(依据:《公司条例》Cap.622 与香港公司注册处资料,参见公司注册处网站 https://www.cr.gov.hk)。
- 法律依据与表格种类
- 主要法规:Companies Ordinance (Cap. 622),公司注册处关于注册程序与表格的指南(https://www.cr.gov.hk)。
- 常用表格:NNC1(公司 limited by shares)、NNC1G(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电子提交通道为 e-Registry(https://www.cr.gov.hk/eng/our_services/online_services/)。
- 公司章程:需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可用注册处示范章程或自订章程),章程文本在注册记录中公开(https://www.cr.gov.hk/eng/companies_ordinance/)。
- 法团成立表的主要内容与必填项
- 公司名称(英文/中文任选):须符合名称使用规范,某些受规管词须获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参见公司注册处名称指引)。
- 注册办事处地址:须为香港地址,注册处须有公开记录(https://www.cr.gov.hk)。
- 经营范围(可简要描述,但注册处不作业务审批;若涉受规管行业须另行申批)。
- 股本资料(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每股面值、股东认购的股份数与类别、发起人(订阅人)签名。
- 董事与公司秘书: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私营有限公司常见仅一名),公司秘书须为香港居民或在港注册公司;需填报姓名、服务地址等(依据 Cap.622 与公司注册处公布指南)。
- 发起人(订阅人)资料与签署:订阅人需签署认购股份并同意成为公司首批股东。
- 陈述与声明栏(确认符合法例要求)。
- 提交材料与流程时间线(实践中常见安排)
- 步骤与材料清单:
- 名称核查/保留(可先上网查册或通过 e-Registry 申请保留)。
- 准备 NNC1 / NNC1G、章程、订阅人签名文件及董事同意(书面同意通常为实务要求)。
- 通过 e-Registry 或纸本递交公司注册处;同时向税务局申请业务登记证(Business Registration,参见税务局 https://www.ird.gov.hk)。
- 缴付注册处与税务局费用并取得公司注册证明(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与业务登记证。
- 时间参考:电子提交并资料完备时可在数小时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纸本提交则可能数日到数周不等,视文件完整性与排期(以公司注册处公告为准,https://www.cr.gov.hk/eng/our_services/online_services/eregistry.htm)。

- 费用与税务提示(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注册处与业务登记费用随时间调整,实践中公司设立总直接费用通常在数千港元区间(含注册费、业务登记费与印刷/认证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公司注册处与税务局当期公布为准(参见 https://www.cr.gov.hk 与 https://www.ird.gov.hk)。
- 税务架构:香港采用属地课税原则,企业利得税公司税率为16.5%,并实行两级利得税优惠(首段利润优惠税率请参阅税务局最新政策,https://www.ird.gov.hk)。
- 实务细节与合规风险点
- 名称限制与行业审批:含“银行”、“保险”等词汇须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许可,普通商业字眼亦不得带有不当或误导性(公司注册处名称使用指引)。
- 董事与秘书的合规要求:公司秘书应为在港具资格者;若仅有一名董事,则不得同时担任公司秘书(详见 Cap.622 条文与注册处实务指引)。
- 公开信息与隐私:注册处公开的公司资料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董事/秘书的服务地址等;个人住址通常可选择不对外公开但须向注册处备存(相关资料参考公司注册处公开资料说明)。
- 文件真实性与签署: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会导致法律责任并影响注册申请;发起人、董事应保留书面同意与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核查或银行开户使用。
- 银行开户与KYC:银行对开户审核严谨,通常要求公司注册证明、章程、董事与股东身份证明、业务证明文件及银行尽职调查资料,实际是否能开户取决于银行风险评估。
- 后续合规与申报义务
- 年度申报:成立后须按公司法规定保存会计纪录、提交周年申报表与按年编制法定账簿并按法定时限呈交利得税报税表(税务局规定)。
- 变更申报:公司若发生董事、秘书、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动,须在规定时限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具体时限与表格见公司注册处指南)。
- 审计与会计:香港公司通常需由本地认可会计师进行年度审计并编制财务报告,适用豁免条件需依据公司规模与法定条文判定(相关规则见公司注册处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料)。
资料与参考来源
- 香港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表格与 e-Registry):https://www.cr.gov.hk
- Companies Ordinance (Cap. 622):香港法例及公司注册处释义页面(https://www.cr.gov.hk)
- 香港税务局(业务登记、利得税及税率信息):https://www.ird.gov.hk
信息更新时间为 2026 年,文中费用与时间为实践范围估计,以有关部门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