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董事会决议需满足三类条件:一是法人权限来源合法(公司章程或法例授权);二是董事会程序合规(合法召集、法定人数、无利益冲突、表决程序);三是有可核验的书面记录(经签署并入案的会议记录或经有权人签署的书面决议)。以上要求以《公司条例》(Cap. 622)与公司章程为准(参见香港电子法规库: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622;公司注册处资料: https://www.cr.gov.hk)。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合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