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赠与税费的征收规则基于香港税务局2024年11月更新的《印花税条例》(第117章)执行,截至2026年4月,香港未设置赠与税、遗产税税种,仅针对特定类别的赠与财产征收印花税,其余类型财产赠与无任何税费成本。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2月发布的《财产赠与税务处理指引》,仅三类赠与标的需缴纳印花税:香港境内注册的不动产、香港注册公司的股份、香港运输署登记的机动车与船舶。 现金、银行存款、境外资产、非登记类动产的赠与行为,无需缴纳任何税费。 赠与行为的性质判定以财产权属转移登记地为准,若赠与标的为境外资产,即使赠与双方为香港税务居民,也无需在香港缴纳相关税费。
以下税率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4年12月公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率表,实际征收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赠与标的类型 | 适用税率(2025-2026年度) | 纳税义务人 |
|---|---|---|
| 计税基础 | 香港不动产 | 从价印花税税率为2%-4.25%(受赠人为香港永久居民且为首套物业),非首套或公司主体受赠税率为7.5%;受赠人为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额外加征15%买家印花税 |
| 赠与方与受赠方共同承担 | 赠与协议标注对价与物业市场评估值孰高 | 香港注册公司股份 |
| 0.2%从价税率+每张转让文书5港元定额印花税 | 赠与方与受赠方各承担50% | 股份净资产价值与赠与对价孰高 |
| 香港登记机动车/船舶 | 0.3%从价税率 | 受赠方全额承担 |
| 登记机构核定的车辆/船舶市场估值 |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1月发布的《印花税逾期处罚指引》,逾期申报不足1个月的,加收应缴税额20%的罚款;逾期1-6个月的,加收50%罚款;逾期超过6个月的,加收100%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触发法院传票传唤相关责任人。 实践中常见认知误区包括:一是认为所有赠与均无需缴税,仅非登记类动产、现金及境外资产赠与可豁免税费,特定标的赠与仍需缴纳印花税;二是认为亲属之间赠与可豁免税费,香港《印花税条例》未设置亲属赠与豁免条款,即使是直系亲属之间的不动产、股份赠与,也需按规则缴纳相关税费;三是认为零对价赠与无需缴税,税务局会按财产市场净值核定计税基础,不受赠与协议标注对价影响。 相比之下,香港赠与环节无额外赠与税设置,仅针对本地特定登记类资产征收印花税,整体税费成本低于多数设置赠与税的司法管辖区,适合跨境资产配置需求的群体合规安排财产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