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权益登记是境内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前,需向商务、发改、外汇管理部门完成的合规备案流程,核心是对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验,完成登记后企业方可合法开展资金汇出、境外权益确权等操作。
根据2024年12月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4修订)》,所有境内非金融类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涉及投资金额100万美元及以上的,均需完成全流程ODI权益登记,30万至100万美元的可适用简易登记流程,30万美元以下的仅需完成外汇备案。截至2026年4月,该政策无调整通知,后续变动以三部门联合公告为准。
ODI权益登记需提交的基础材料包括:投资主体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近1年财务报表、境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说明、境外投资企业章程草案、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说明。敏感类项目需额外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

根据国家发改委2025年1月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ODI权益登记全流程无官方行政收费,仅涉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尽职调查文件等市场化费用,2025-2026年大致范围为1.2万-8万元人民币,以服务提供方最新报价为准。办理周期方面,普通流程为20-45个工作日,简易流程为7-15个工作日,以各地主管部门实际审核进度为准。
| 投资目的地 | 特殊登记要求 | 政策来源 | 生效时间 |
|---|---|---|---|
| 中国香港 | 需额外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出具的拟设立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内地企业来港投资备案指引》 | 2026年2月 |
| 新加坡 | 需提供新加坡ACRA出具的投资项目符合新加坡产业导向的证明文件 | 新加坡ACRA2025年10月《外国投资准入细则》 | 2026年1月 |
| 欧盟 | 需提交项目符合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自我声明及合规报告 | 欧盟官方公报2024年11月修订版《外国补贴条例》 | 2025年1月 |
| 开曼群岛 | 需提供投资资金不涉及敏感领域的承诺函及最终受益人披露文件 |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2025年8月《投资登记指引》 | 2025年9月 |
实践中部分企业误以为ODI权益登记仅针对国有企业或大额投资,根据2024年修订的实施细则,所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符合范围的境外投资均需完成登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2月发布的《外汇违规行为处罚标准》,未完成ODI权益登记擅自汇出资金的,可处汇出金额30%以下的罚款,同时相关境外投资权益无法获得境内法律保护,无法办理后续的利润汇回、股权变更等手续。 完成ODI权益登记的企业可享受多重政策支持,根据商务部2025年3月发布的《境外投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的企业最高可申请相当于投资金额5%的扶持资金,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境外投资产生的合法利润可无障碍汇回境内,用于境内再生产或股东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