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者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公司(含港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下称港资内地公司)属于中国居民企业范畴,收税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发布的现行税法及对港澳台商投资的专项政策,截至2026年4月,核心征管依据为202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操作指引》。
根据上述指引,港资内地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后30日内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居民企业的主体,需就全球所得在中国内地缴纳所得税,被认定为非居民企业的仅就来源于内地的所得缴税,实践中95%以上港资内地公司均被认定为居民企业。
| 税种 | 2025-2026年适用税率 | 适用范围 | 政策来源 |
|---|---|---|---|
| 企业所得税 | 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10%,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 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2024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
| 增值税 | 13%/9%/6%/0%(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6年12月31日前减按1%征收) | 货物销售、服务提供等增值额 | 2025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 印花税 | 0.005%-0.1%不等 | 合同签订、产权转移等应税凭证 | 2022年7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截至2026年4月无调整)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45%超额累进税率 | 员工工资薪金、股东分红等 | 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截至2026年4月无调整) |
上述税率为2025-2026年执行标准,后续调整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港资内地公司收税流程均按照内地税务机关统一征管要求执行,申报环节核心要求如下:

根据2024年9月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粤港澳大湾区港资企业税收优惠适用范围的通知》,注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的港资企业,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要求的,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实践中常见认知误区需特别明确。第一类误区为认为港资内地公司可同时享受香港税收优惠,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2月更新的《地域来源征税原则释义指引》,港资内地公司已被认定为中国内地居民企业的,仅在产生来源于香港的所得时需向香港税务局申报利得税,香港与内地已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明确,已在内地缴纳的税款可在香港应缴税额中抵免,不会产生双重征税问题。
第二类误区为认为注册为港资企业即可自动享受各类税收减免,所有优惠政策均需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质证明材料完成备案,未备案的主体不得享受对应减免,已违规享受的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