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FE全称为外商独资企业(Wholly Owned Foreign Enterprise),是中国内地法定的外商投资组织形式,注册地必须位于中国内地管辖范围内,并非设立在香港的公司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24年11月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操作指引》,WOFE的核心定义为境外主体100%持股设立的中国内地法人主体,需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准入要求,受内地市场监管、税务、外汇等部门监管,涉及WOFE设立流程、材料准备的相关要求,均需符合内地监管部门的统一规定,与香港公司注册规则无关联。
| 对比维度 | 内地WOFE | 香港100%外资持股公司 |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24年修订实施条例) | 《公司条例》(香港立法会2024年12月修订) |
| 注册地要求 | 中国内地省/市/区管辖范围 | 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范围 |
| 监管机构 |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 | 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税务局 |
| 2025-2026年适用基准税率 | 企业所得税基准25%,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引》,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适用8.25%利得税,超出部分适用16.5%(来源:香港税务局2025年4月《利得税税率说明》,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 法定分类 | 外商独资企业(WOFE)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无WOFE法定分类 |
实践中部分跨境企业会选择先设立香港公司,再以香港公司作为境外股东申请设立内地WOFE,该架构可享受内地与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的相关优惠,符合两地合规要求。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从业者将香港设立的100%外资持股特殊目的公司(SPV)误称为WOFE,该类主体仅具备香港本地法人资质,无法直接在内地开展经营性活动,需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或WOFE后方可合规运营。
内地WOFE未按规定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0月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
截至2026年4月,香港100%外资持股公司未按规定提交周年申报表的,将按逾期时长产生最高5万港币的行政罚款,逾期超过2年的可能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强制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