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香港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当地称利得税)执行两级制税率,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税率为8.25%,超出200万港元部分税率为16.5%。该政策来源于香港税务局(IRD)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2027财政年度利得税征收指引》,2025-2026年度税率区间稳定在8.25%-16.5%,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规定,利得税仅对源自香港的利润征收,若企业利润全部来自香港境外,可按程序申请离岸利润豁免,无需缴纳利得税。 两级制税率仅适用于每个集团下的1家指定合资格实体,同一集团内的其他实体需按16.5%的标准税率全额缴税,该规则自2018年实施后截至2026年4月未作调整。
| 主体类型 | 应评税利润区间 | 2025-2026年度税率 | 备注 |
|---|---|---|---|
| 法团实体(有限责任公司等) | 不超过200万港元 | 8.25% | 同一集团仅1家实体可享受该档优惠 |
| 法团实体(有限责任公司等) | 超过200万港元部分 | 16.5% | 无适用主体限制 |
| 非法团实体(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不超过200万港元 | 7.5% | 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范畴,为利得税特殊档位 |
| 非法团实体(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超过200万港元部分 | 15% | 无适用主体限制 |
| 特定行业(离岸船东、合资格再保险业务等) | 全部应评税利润 | 0%-8.25% | 需符合《税务条例》对应行业的资质要求 |
| 数据来源:香港税务局2025年11月更新的《利得税税率表》 |

根据香港税务局2025年10月发布的《税务罚则执行指引》,利得税逾期申报的首笔罚款为1200港元,逾期超过3个月的罚款提升至3000港元加应缴税额的2%。逾期缴税的,到期后1个月内按应缴税额的5%征收附加费,逾期超过6个月的再加收10%附加费,情节严重的可被法院下达追缴令。
需特别注意的是,很多跨境从业者误认为所有香港公司均可享受两级制低税率,实际同一集团仅可指定1家合资格实体享受首200万利润的优惠税率,其余实体需按标准税率缴税。 零申报仅适用于无任何运营、无银行流水、无任何资产的休眠企业,正常运营企业未做审计直接提交零申报的,一经查实会被处以应缴税额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2024年9月香港税务局更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FSIE)操作指引》,香港公司取得的境外被动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需满足经济实质要求方可豁免缴税,未符合要求的被动收入需按对应税率缴纳利得税。截至2026年4月,该机制执行规则未作调整,后续变化以香港税务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