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恢复香港公司流程的合规依据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2024年10月修订的《公司条例》(第622章)第12部相关条款,适用于被注册处强制除名的香港本地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及非香港注册公司。 截至2026年4月,香港执行的恢复规则为2024年12月公司注册处发布的《申请恢复已解散公司的注册指引》,未做最新调整,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
香港公司恢复分为行政恢复与法庭恢复两类,两类方式的适用规则差异如下:
| 对比维度 | 行政恢复(《公司条例》第765条) | 法庭恢复(《公司条例》第766条) |
|---|---|---|
| 适用场景 | 除名前正常运营、无未清偿公开债务、所有欠缴文件可补全 | 行政恢复被驳回、存在未决债权债务纠纷、除名时已停止运营 |
| 申请主体 | 公司董事、股东、已登记债权人 | 公司利害关系人(含董事、股东、债权人、相关政府部门) |
| 2025-2026年办理周期 | 4-6个月 | 8-12个月 |
| 2025-2026年费用范围 | 3000-50000港币(含补缴费用、申请费1045港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20000-100000港币(含补缴费用、法庭诉讼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
| 官方依据 | 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 2025年2月费用公告 | 香港司法机构2025年3月民事讼费公告 |
申请前需先核验公司是否符合恢复资格,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764条,除名超过20年的公司,注册处不再受理任何恢复申请。 需同时核验公司的未办结事项,包括欠缴的周年申报表数量、欠缴的商业登记证费用金额、未申报的利得税周期、是否有未结清的法院传票或行政处罚。 若公司存在未公开的债权债务纠纷,仅可选择法庭恢复方式提交申请,行政恢复申请将直接被驳回。

有申请人认为公司恢复后,除名期间的法律责任可予豁免。根据香港《公司条例》2024年修订版第767条,公司恢复注册后视为自始至终存续,除名期间产生的所有税务义务、债务、行政处罚责任均需正常履行,无任何豁免条款。 有申请人认为只要提交申请即可通过审核。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发布的2024年业务统计报告,当年行政恢复申请的驳回率为21%,主要驳回原因包括未补全所有欠缴费用、法定声明内容不实、存在未披露的未清偿债务。 有申请人混淆主动注销与强制除名的恢复规则。主动申请撤销注册的公司,仅在注销完成后6个月内可申请恢复,超过6个月的主动注销公司无法申请恢复;仅被注册处强制除名的公司适用20年的申请期限。
恢复后的公司需在1个月内提交最新一期周年申报表,后续每年需按时完成商业登记证续期、年度审计、利得税申报等合规义务。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发布的合规指引,恢复后的公司若连续3年未提交合规文件,注册处可再次启动强制除名程序,且再次申请恢复的审核标准将从严执行。 申请恢复香港公司费用的具体金额与公司欠缴合规文件的年限、是否存在未缴税款、是否涉及诉讼直接相关。2025-2026年,仅欠缴1-2年周年申报表、无未缴税款的公司,行政恢复总费用约为3000-8000港币;欠缴3年以上合规文件、存在未缴税款的公司,行政恢复总费用约为10000-50000港币,所有费用均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申请恢复香港公司流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法定声明,申请人将面临最高10万港币罚款及2年监禁的处罚,相关处罚依据为香港《公司条例》第7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