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架构对原股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权益归属、表决权分配、融资对价分配、合规责任承担四个维度,是跨境融资、境外上市主体架构设计阶段的核心考量要素。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2月发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相关监管指引第1号》,境内运营实体的原股东股权安排需与境外上市主体的权益对应关系明确,不得存在隐性代持或利益输送安排。
| 司法辖区 | 权益归属认定依据 | 原股权表决权效力 | 原股东收益分配规则 | 官方来源 |
|---|---|---|---|---|
| 中国内地 | 2024年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指引 | VIE协议约定的委托表决权有效,原股权工商登记权益仍归属原股东 | 需按VIE协议约定通过独家服务费形式支付,需缴纳6%增值税及25%企业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2月公告 |
| 中国香港 | 2025年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43-3 | 承认VIE协议项下委托表决权的上市合规效力 | 可直接对应境外股份分红,非来源于香港的利润无需额外缴纳香港本地利得税 | 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 |
| 开曼群岛 | 2026年开曼《公司法(修订)》 | 仅承认开曼主体登记的股份表决权,境内原股权表决权不直接适用于开曼主体决策 | 开曼主体向非居民股东分红无本地预提税 | 开曼群岛税务局2026年1月公告 |
| 新加坡 | 新加坡ACRA2025年11月《公司治理指引》 | VIE协议需在新加坡完成公证才具备效力,原股权表决权需经新加坡法院认定方可执行 | 分红需缴纳10%预提税,符合中新双边税收协定的可降至5% | 新加坡税务局2026年2月公告 |
| 欧盟 | EU官方公报2025年9月《跨境公司治理指令》 | 不承认未在欧盟成员国备案的VIE协议项下表决权,原股权权益仅按工商登记认定 | 分红需缴纳15%-25%预提税,具体比例按成员国现行规定执行 | 欧盟税收及关税联盟2026年1月公告 |
VIE架构搭建完成后原股权并非失去全部控制权,根据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纪要》,VIE控制协议不存在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原股东仍享有境内运营实体的剩余财产分配权,仅表决权按协议约定委托执行。 原股权比例与境外上市主体股份比例无需完全一致,根据香港联交所2025年更新的上市决策,允许存在不超过10%的比例差异,专项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池设置,但需在备案文件中明确披露差异原因及对应权益安排。 VIE架构下原股权不可自由转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12月更新的《跨境投融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原股权转让需同步办理境外持股的37号文登记变更,未办理的转让行为不具备跨境合规效力,且可能面临转让金额5%-15%的罚款。 2025-2026年违规转让的罚款范围大致为1万元-100万元人民币,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截至2026年4月,中国境内尚未出台禁止VIE架构的正式法规,符合备案要求的VIE架构下原股权权益受法律保护,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
VIE架构可帮助受限行业的原股权实现跨境市场化定价,根据2024年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可通过VIE架构实现境外融资,原股权的权益价值可通过境外上市主体的公开交易股价实现市场化变现。 VIE架构下原股东可获得更大的税务规划空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2月发布的《跨境关联交易申报管理公告》,合规搭建的VIE架构可通过成本分摊协议合理降低境内运营实体的所得税税负,2025-2026年合规架构下的综合税负可降低8%-15%,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VIE架构下原股权的权益继承、赠与等安排可通过境外股份转让实现,无需办理境内工商变更手续,大幅降低权益流转的行政成本,根据开曼群岛2026年公司法修订,境外股份转让无需缴纳印花税,仅需支付100-500美元的登记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