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架构流程是指境内实体为实现境外融资或上市,通过协议控制而非股权控制连接境内运营主体与境外上市主体的标准化操作路径,相关操作需符合多地监管规则要求。
根据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境内企业采用VIE架构境外上市的,需提前履行备案程序,提交完整的架构说明与合规承诺文件。 香港联交所2025年1月更新的《上市规则第18A章及VIE架构披露指引》,明确了VIE架构的披露标准与适用边界。 美国SEC2024年11月发布的《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补充细则》,要求VIE架构上市主体额外披露架构风险与审计底稿协调机制。

| 上市地 | 监管依据 | 披露要求 | 备案要求 | 适用场景 |
|---|---|---|---|---|
| 香港联交所 | 2025年1月《上市规则第18A章及VIE架构披露指引》 | 需完整披露VIE架构控制逻辑、协议内容、潜在风险,明确风险提示条款 | 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通知书 | 新经济、生物医药等境内限制类领域主体 |
| 美国SEC | 2024年11月《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补充细则》 | 需披露VIE架构与上市主体财务合并逻辑、境内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 除中国证监会备案外,需向SEC提交审计工作底稿协调承诺 | 互联网、高端制造等偏好美国资本市场的主体 |
| 新加坡交易所 | 2025年6月《上市规则第七章VIE架构监管指引》 | 需披露VIE协议履约保障机制、境内运营主体合规记录 | 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通知书,提交最终受益人穿透材料 | 东南亚业务占比较高的境内限制类领域主体 |
VIE架构搭建需准备的核心材料包括境内运营主体近3年的审计报告、股东身份证明、业务资质文件、境外主体最终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地址证明。 实践中,VIE架构常见的认知误区包括三类。第一类是认为VIE架构可完全规避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根据2024年证监会发布的指引,VIE架构不得用于规避负面清单的强制性禁止规定,仅可用于限制类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禁止类领域搭建VIE架构将不予备案。 第二类误区是认为VIE架构无需披露最终受益人信息,根据开曼群岛2025年生效的《经济实质法案修订案》,所有上市主体需向注册处提交最终受益所有人的完整信息,且需向上市地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穿透至自然人的权益结构。 第三类误区是认为VIE架构搭建费用固定,2025-2026年全流程搭建费用区间为15-3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根据架构层级、业务复杂度、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浮动,以各官方机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未按要求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即采用VIE架构境外上市的,根据《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将被处以最高5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将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VIE架构的核心优势包括:可实现外商投资限制类领域的境外融资需求,无需变更境内运营主体的股权结构,境内运营主体的现有业务资质可保持持续有效性,境外架构的股权转让、股权激励操作流程更为简便,符合开曼、香港等多地的公司法规定。 截至2026年4月,中国境内VIE架构境外上市的相关政策尚未发生调整,后续变动以中国证监会、商务部等官方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