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尽调是指境内主体开展境外直接投资(ODI)前,针对投资合规性、真实性、风险可控性开展的全维度核查工作,是中国ODI监管体系中明确要求的前置必备环节,直接影响ODI备案、外汇登记的办理结果。
根据商务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4年第18号),所有非敏感类、敏感类ODI项目提交备案或核准申请前,均需完成合规尽调,尽调报告为必备申请材料。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1月15日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操作指引》(汇发〔2025〕3号),ODI外汇登记环节需核验尽调报告与备案文件的一致性,未完成尽调的项目不予办理外汇登记。
涉及跨境投资的,还需符合东道国的外资准入尽调要求,比如欧盟2024年10月生效的《外资安全审查条例更新版》,要求非欧盟投资者收购欧盟核心资产前需配合完成反向尽调。
ODI尽调的标准流程参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5年12月发布的《境外投资合规操作指南》,2026年执行版本如下:

以下信息来自各国家/地区官方投资监管机构2026年公开披露内容,截至2026年4月无调整,后续变动以官方通知为准。
| 投资目的地 | 东道国反向尽调要求 | 核心核查内容 |
|---|---|---|
| 尽调周期要求 | 中国香港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更新的《外资投资登记规则》要求所有来自内地的ODI项目需提交内地尽调报告副本 |
| 资金来源合法性、投资业务是否符合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要求 | 无强制周期,材料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可完成核验 | 新加坡 |
|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2024年11月发布的《外资准入尽调指引》要求投资额超过1000万新元的ODI项目需额外提交新加坡本地机构出具的补充尽调报告 | 投资项目是否涉及新加坡关键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新加坡产业发展导向 | 普通项目1-2个工作日,大额项目7-10个工作日 |
| 美国 |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2025年2月更新的《外国投资审查规则》要求所有涉及高科技、国防、数据敏感行业的中国ODI项目需接受强制尽调 | 投资方背景、投资标的技术属性、是否涉及美国国家安全 |
| 普通项目30天,敏感项目最长可延长至90天 | 欧盟 | 欧盟委员会2024年10月生效的《外资安全审查条例修订版》要求所有欧盟成员国对来自非欧盟国家的重点行业ODI项目开展统一标准尽调 |
| 投资项目是否涉及欧盟核心技术、能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 | 成员国自主审查25-35个工作日,欧盟层面复核最长60个工作日 | 开曼群岛 |
| 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2025年3月发布的《外资投资合规指引》要求所有ODI架构类投资需提交穿透后的最终受益人尽调报告 | 最终受益人身份、资金来源合法性、是否涉及跨境避税违规情形 | 2-5个工作日 |
ODI尽调材料要求:根据商务部2024年第18号令要求,尽调报告需附的核心支撑材料包括境内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金来源证明、境外标的注册证明、股权结构穿透文件、投资协议草案。
ODI尽调费用范围:2025-2026年ODI尽调的收费区间为1.5万元-12万元人民币,数据来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12月发布的《专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具体金额根据投资规模、行业属性、目的地复杂度浮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ODI尽调办理周期:普通非敏感类ODI尽调周期为7-15个工作日,涉及敏感行业或复杂股权结构的项目周期为20-30个工作日,数据来源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25年12月发布的《境外投资合规操作指南》。
未完成ODI尽调的后果:根据商务部2024年第18号令要求,未完成尽调即开展境外投资的项目,不予办理ODI备案,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开展任何境外投资业务。外汇管理部门对未完成尽调的项目不予办理外汇登记,投资资金不得跨境汇出。
第一种误区为非敏感类ODI无需开展尽调。根据商务部2024年第18号令要求,所有类型的ODI项目均需完成尽调,非敏感类项目的尽调报告需提交至备案部门留存,敏感类项目的尽调报告需由核准部门逐一核验。
第二种误区为东道国无要求则无需开展ODI尽调。根据中国境内的ODI监管要求,无论东道国是否有尽调要求,境内投资方均需完成境内监管要求的尽调工作,否则无法通过备案和外汇登记。
第三种误区为ODI尽调报告可随意编制。根据汇发〔2025〕3号文件要求,尽调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或由投资方内部合规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存在虚假陈述的尽调报告会被纳入信用记录,影响后续所有跨境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