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可变利益实体)是否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管理范畴,需依据投资标的所在司法辖区规则、行业准入要求、股权穿透规则综合判定,不存在全球统一的认定标准。
2024年12月中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5年版)》实施指引,第17条明确,通过协议控制、信托、代持等方式规避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的,均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监管范畴,需符合负面清单要求。
2025年3月美国SEC发布《外国发行人披露规则修订案》,要求在美上市的采用VIE架构的中国发行人,需明确披露VIE是否符合中国外商投资准入规则,否则将面临退市风险。
2024年9月新加坡ACRA发布《跨境投资架构合规指引》,明确VIE架构下的实际控制人若为非新加坡居民,涉及新加坡限制类行业的,需按外商投资准入流程申报。
2025年1月EU官方公报发布《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修订版)》,将VIE架构纳入穿透核查范围,实际控制人为非欧盟居民的,需符合对应成员国的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2024年7月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发布《2024年公司法修订案》,要求注册在开曼的VIE顶层控股公司,需披露底层实体所在国的外商投资准入合规证明,作为公司存续备案的必备材料。

VIE外商投资准入属性的判定,核心遵循三项标准。 第一项为实际控制人穿透规则。根据2025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全球跨境投资监管报告》,92%的已建立外资准入制度的司法辖区均采用该原则,即无论中间架构如何嵌套,只要最终控制人为非本土居民/主体,即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管理。 第二项为行业限制匹配规则。若VIE底层业务属于投资标的所在国的外资禁止准入类行业,无论架构设计如何,均属于违规情形;属于限制类的需完成准入审批,属于鼓励/允许类的无需额外准入审批。 第三项为控制协议效力认定规则。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1月发布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避外商投资准入禁止性规定的VIE控制协议,依法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VIE外商投资准入申报流程如下:
| 司法辖区 | 认定规则 | 申报要求 | 违规后果 | 政策来源 |
|---|---|---|---|---|
| 中国内地 | 采用实际控制人穿透原则,外资控制的VIE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管理 | 禁止类行业不得进入,限制类行业需事前申报,允许/鼓励类无需申报 | 控制协议依法无效,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纳入失信主体名单 | 商务部、发改委2024年12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实施指引 |
| 中国香港 | 截至2026年4月,无统一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仅电信、金融等特定行业设准入限制,VIE无单独认定规则 | 仅涉及特定限制类行业的VIE需按要求申报,其余无需单独准入申报 | 撤销限制类行业经营资格,处最高100万港元罚款 | 香港公司注册处2023年10月《外资准入行业指引》 |
| 新加坡 | 实际控制人为非新加坡居民的VIE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管理 | 限制类行业需事前完成准入申报 | 处最高100万新元罚款,撤销经营许可 | 新加坡ACRA2024年9月《跨境投资架构合规指引》 |
| 美国 | 无专门VIE外资准入认定规则,仅敏感行业投资需核查控制权属性 | 涉及国防、核心技术等敏感行业的VIE投资需向CFIUS申报 | 强制剥离资产,处最高交易金额10%的罚款 | 美国财政部2025年2月CFIUS审查规则更新 |
| 欧盟 | 实际控制人为非欧盟居民的VIE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管理 | 敏感行业投资需事前向对应成员国主管部门申报 | 投资行为认定无效,处最高交易金额20%的罚款 | EU官方公报2025年1月《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修订版)》 |
| 开曼群岛 | 无本地外资准入限制,仅核查底层实体的属地合规性 | 年度存续备案时需提交底层实体所在国外商投资准入合规证明 | 注销公司注册资格,限制董事后续任职资格 | 开曼公司注册处2024年7月《2024年公司法修订案》 |
VIE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的常见认知误区需予以明确。 第一种误区为“VIE架构可以规避外资准入限制”。根据2025年UNCTAD发布的《全球跨境投资监管报告》,全球已有76个司法辖区明确将VIE纳入外资穿透监管范围,规避准入限制的VIE架构不受法律保护,存在重大合规风险。 第二种误区为“所有VIE都需要申报外商投资准入”。仅当VIE底层业务属于标的国的限制/禁止类行业,且实际控制人为非本土主体时才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允许/鼓励类行业无需额外申报。 第三种误区为“VIE架构的合规性仅需符合顶层注册地要求”。VIE架构的核心合规义务来源于底层运营实体所在国的监管规则,顶层注册地通常仅要求提供底层合规证明,不替代准入申报义务。 第四种误区为“VIE外商投资准入申报仅需办理一次”。若VIE架构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业务范围调整、控制协议修订等重大变化,需重新提交准入申报,确认合规性。
VIE外商投资准入申报的官方费用方面,2025-2026年各国主管部门收取的官方申报费约为100-5000美元/次,其中中国内地已取消相关行政性收费,新加坡约为300-2000新元/次,欧盟成员国约为500-3000欧元/次,数据来源于各国商务主管部门2025年公开的收费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合规审计成本方面,年度合规审计费用约为1000-10000美元/次,具体金额根据架构复杂程度、业务规模而定。 逾期申报后果方面,未按要求完成VIE外商投资准入申报的,除对应司法辖区规定的罚款外,还会被纳入主体信用黑名单,限制后续投资、融资活动,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