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条例》(第622章)修订版第107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在成立周年后的42天内完成周年申报(即年检),提交规定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该要求适用于所有正常存续状态的香港公司,无论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香港公司年检包含两个核心法定环节,一是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二是向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更换有效期为1年或3年的商业登记证,两个环节均需提交对应合规资料,缺一不可。
基础主体资料是证明香港公司合法存续的核心文件,所有类型的香港公司办理年检均需提供该类资料,具体包括:公司注册证书(CI)扫描件,该文件为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的主体资格证明,无有效期限制;上一年度年检通过后取得的最新商业登记证(BR)扫描件;公司章程(M&A)最新修订版扫描件,若上一年度未修改章程则提供原版本即可;公司董事、股东、法定秘书的最新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上一年度相关人员发生变更,需同时提交变更事项的官方备案通知书扫描件。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周年申报提交指引》,所有基础主体资料的扫描件分辨率需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仅限PDF、JPG两种,不得添加水印或遮挡核心信息。
经营合规资料用于证明公司上一运营年度的经营行为符合香港相关法规要求,根据公司是否实际开展经营分为两类:针对无运营的香港公司(即休眠公司),需提交由公司董事签署的《无运营声明书》,声明上一财年未发生任何经营活动、未开设银行账户、无任何资产及负债;针对有实际运营的香港公司,需提交上一财年的审计报告摘要页、利得税报税表回执、银行账户对账单首页扫描件。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1月发布的《商业登记证换领指引》,经营合规资料仅用于验证公司经营状态的真实性,无需提交完整的财务凭证,相关资料的留存期限需不少于7年。
周年申报专属资料为年检环节需单独填报的官方制式文件,具体包括:一是周年申报表(NAR1),该表格由香港公司注册处统一制定,需填写公司上一整年的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包括注册地址变更、董事股东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股份转让等所有已发生的变更事项,需由至少1名董事或法定秘书签署确认;二是商业登记证换领申请表(IRBR1),该表格由香港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制定,需填写公司最新的经营地址、业务性质、联系人信息,若选择换领3年期商业登记证,需在表格中明确标注。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3月更新的电子申报系统要求,所有专属资料需通过注册处“公司注册电子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手写版本仅适用于无法完成电子申报的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注册处提交书面申请。
关于香港公司年检办理周期,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1月公布的服务承诺,电子申报的平均审核时长为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若提交资料存在错误或遗漏,注册处将通过邮件发送补正通知,申请人需在14天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补正的申报将被自动驳回。2025-2026年的年检费用标准如下:周年申报费用为105港币/年,商业登记证费用为250港币/年(若选择3年期则为705港币),该费用标准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2025年12月发布的2026-2027年度行政收费目录,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2026修订版第112条规定,香港公司未在周年日后42天内完成年检的,将按逾期时长产生阶梯式罚款:逾期42天至3个月的,罚款870港币;逾期3个月至6个月的,罚款1740港币;逾期6个月至9个月的,罚款2610港币;逾期超过9个月的,罚款3480港币。逾期超过12个月的,公司注册处将对公司提起公诉,最高可处50000港币罚款,同时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香港失信人名单,限制出入境香港。
部分企业主认为香港公司若未开展经营则无需办理年检,该认知不符合法规要求,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休眠公司合规指引》,休眠公司仍需按规定提交年检资料,仅可豁免提交审计报告,未按时办理年检的休眠公司与正常经营公司适用相同的罚款规则。另有企业主认为年检资料提交后无需留存,根据《公司条例》第121条规定,所有年检相关资料需在公司注册地址留存至少7年,香港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有权随时抽查,无法提供留存资料的公司将被处最高10000港币罚款。
| 公司类型 | 基础资料要求 | 额外需提交资料 |
|---|---|---|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类) | 同前文2.1列明的基础主体资料要求 | 无额外资料 |
| 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 同前文2.1列明的基础主体资料要求 | 上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摘要、股东名册最新版 |
| 担保有限公司 | 同前文2.1列明的基础主体资料要求 | 上一年度公益活动明细报告、监事会审核意见 |
| 已启动注销流程中的公司 | 同前文2.1列明的基础主体资料要求 | 清盘人签署的《年度运营情况说明》 |
该表格内容来自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3月发布的《不同类型公司周年申报资料要求》,特殊类型公司需额外提交的资料需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未按要求提交的将被驳回年检申请。
所有提交的资料中涉及签字的文件,签字人需为公司在注册处备案的现任董事或法定秘书,不得由未备案人员代签,若签字人发生变更,需先完成董事或法定秘书的变更备案后再提交年检申请。针对有境外股东的香港公司,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同时提交经香港公证人认证的翻译件,翻译件需加盖公证人印章,否则注册处将不予认可。
实践中若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需先向注册处提交注册地址变更申请,取得变更备案通知书后再填写年检资料,年检资料中填报的注册地址需与最新备案地址一致,否则将被要求补正,延长办理周期。若公司上一年度发生过股份转让、注册资本调整等重大变更,需将变更备案通知书作为附加资料一并提交,无需在年检流程中重复申报变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