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名称可以更改,相关操作须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及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2024年10月更新的《更改公司名称指引》要求,仅正常存续、无未结清政府处罚的公司可提交申请。
拟用名称需满足三项合规要求:一是不得与已在注册处登记的公司名称完全相同,二是不得与已获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侵权,三是不得包含“银行”“信托”“大学”等敏感词汇,敏感词汇需提前获得对应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
办理香港公司名称更改需准备以下材料:由公司成员通过的特别决议文件(符合《公司条例》第547条要求),拟用名称查册通过的证明截图,注册处指定的ND2A更改公司名称申报表,若涉及敏感名称的需附加监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香港公司名称更改流程如下:

2025-2026年香港公司名称更改的登记费标准,依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4年12月公布的年度规费表,电子提交ND2A申报表的费用为140港元,纸质提交为290港元,费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审核周期方面,电子提交的常规审核周期为1-2个工作日,纸质提交为4-5个工作日,若涉及名称异议需补充材料的,审核周期最长不超过14个工作日。
| 提交渠道 | 登记费(2025-2026年度) | 审核周期 | 适用场景 |
|---|---|---|---|
| 电子提交(注册易) | 140港元 | 1-2个工作日 | 所有正常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 |
| 纸质提交 | 290港元 | 4-5个工作日 | 处于清盘程序、无法完成电子实名认证的特殊主体 |
根据《公司条例》第106条规定,未在特别决议通过后15日内提交更改名称申报表的,将按逾期时长产生阶梯式罚款:逾期1-3个月罚款870港元,3-6个月1740港元,6-12个月3480港元,超过12个月6960港元,罚款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实践中,部分企业存在名称更改后无需更新关联文件的认知误区,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1月更新的商业登记规则,公司需在名称更改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商业登记证的更新,逾期将面临最高5000港元的罚款。公司名称更改不影响原有债权债务的承担,所有以原名称签署的合同、法律文件仍对改名后的公司具备完全约束力。
截至2026年4月,香港公司注册处尚未对更改名称的规则作出调整,后续政策变动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