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预提税,全称为预扣所得税,是香港税务局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取得来源于香港的特定收入时,要求付款方预先扣缴的税种,相关规则依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执行,截至2026年4月,最新征管规则由香港税务局2024年12月发布的《预扣税指引第2号》规范。
香港预提税仅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包括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四类来源于香港的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跨境处置香港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香港居民之间的交易、非居民取得的贸易货款、普通服务报酬等均不属于预提税征收范围。
| 收入类型 | 无税收协定适用税率(2025-2026年) | 有税收协定优惠税率范围 |
|---|---|---|
| 股息 | 16.5% | 5%-10% |
| 利息 | 16.5% | 0%-10% |
| 特许权使用费 | 16.5% | 3%-10% |
| 知识产权处置收益 | 16.5% | 0%-10% |
数据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1月发布的《2025/26课税年度税率公告》,实际征收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截至2026年4月,香港已与47个经济体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的非居民可申请享受对应优惠税率。

需特别注意的是,预提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为非居民收款方,付款方仅承担扣缴义务,相关税费可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除非交易双方合同另有约定。 实践中存在部分纳税人误认为所有香港跨境付款均需缴纳预提税,实际仅上述四类特定收入属于征收范围,非居民取得的与香港常设机构无关的普通服务收入、货物贸易收入均无需缴纳预提税。 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的付款方,需承担未缴税款及最高为税款3倍的行政罚款,同时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相关罚则依据《香港税务条例》第82A条执行,截至2026年4月未做调整。扣缴义务人需将所有预提税相关申报材料留存至少7年,以备香港税务局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