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2026年1月1日生效的最新修订条款(来源:香港公司注册处cr.gov.hk 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2025年公司(修订)条例》实施公告),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无论是否运营、无论营收是否来源于香港,每年均需委托香港执业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随同利得税报税表一并提交香港税务局。香港公司一直没做审计属于违反《公司条例》及《税务条例》的行为,除两类法定例外情形外不存在豁免空间。
两类可豁免审计的情形为:第一类是根据2026年修订的《公司条例》第379条,已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并获批“不活动公司”资格的公司,可豁免审计;第二类是注册为无限公司且年度营收低于200万港币的主体,可仅提交报税表无需提交审计报告(来源:香港税务局ird.gov.hk 2026年2月发布的《利得税报税指引》)。
需特别注意的是,“零申报”不等于豁免审计,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3月发布的澄清公告,零申报仅适用于公司无任何银行流水、无任何资产、无任何经营活动的情形,且连续3年以上零申报的公司会被纳入重点核查名录,要求补做过往年度的审计报告。多数无实际运营的有限公司,仍需提交“无运营审计报告”履行法定审计义务,不得直接以零申报替代审计流程。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80条,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及报税表的,首次逾期罚款金额为1200港币,逾期超过3个月的罚款提升至3000港币,逾期超过6个月的,税务局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缴纳最高10万港币的罚款,同时需补缴对应年度的利得税及5%-10%的滞纳金(来源:香港税务局ird.gov.hk 2026年1月发布的《逾期报税处罚标准》)。
对连续3年及以上未提交审计报告的公司,公司注册处可根据《公司条例》第751条,对公司董事处以最高2年监禁及50万港币的罚款,同时将董事纳入香港失信人员名录,限制其入境香港及担任香港任何公司的董事职务。若核查发现公司存在隐瞒收入、虚假报税等逃税行为,还需额外缴纳逃税金额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启动刑事调查程序。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2026年2月发布的《持牌银行客户尽职调查指引》,所有香港本地银行每年需对存量企业账户进行年审,要求企业提供最新的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账户会被限制转账、提现功能,严重的会被直接关停。涉及境外资金收付的跨境电商、贸易类公司,账户关停后将直接影响正常业务结算,且后续重新开立香港银行账户的审批通过率会大幅降低。
涉及跨境业务的公司,若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在办理欧盟、新加坡等地的跨境投资备案、商标注册、公证认证时,会被当地监管机构驳回申请,同时在办理香港公司股权变更、注销、上市融资等业务时,公司注册处或相关机构会要求先补做所有未完成年度的审计报告,核查无违规后才会受理相关申请。
补做审计的适用范围为未获批不活动公司资格、且连续1个及以上纳税年度未提交审计报告的有限公司,具体流程依据香港会计师公会2026年1月发布的《历史年度审计操作指引》执行,流程如下:
补做审计的办理周期根据补做的年度数量、公司账务复杂度而定,补做1-2个年度的审计,若资料齐全,办理周期约为2-4周,补做3个及以上年度的审计,办理周期约为1-3个月,具体时长以会计师的实际审计进度为准。实践中,若公司连续超过5年未做审计,在补做时需要先向税务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说明未做审计的原因,若公司无故意逃税的情形,税务局可酌情豁免部分行政罚款。
香港公司审计的费用没有统一的法定标准,由执业会计师根据公司的营收规模、账务复杂度、补做年度数量自主定价,2025-2026年的市场大致收费范围如下(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来源: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org.hk 2025年11月20日发布的《审计服务收费指引》):
| 公司年度营收规模 | 正常年度审计收费范围(港币) | 补做年度审计收费上浮比例 |
|---|---|---|
| 0-200万港币 | 3000-8000 | 10%-30% |
| 200万-5000万港币 | 8000-30000 | 20%-40% |
| 5000万港币以上 | 30000起 | 30%-50% |
补做审计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书、最新的周年申报表、公司章程、对应年度的所有银行账户月结单、对应年度的购销合同、发票、运输单据、对应年度的员工工资、租金、办公费用等支出凭证、过往已提交的审计报告及报税表(如有)。若公司存在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还需提交关联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用于合并审计。
第一个误区是“离岸运营的香港公司无需做审计”,根据香港税务局2026年3月发布的《离岸收入豁免申请指引》,申请离岸收入免税的前提是公司每年提交合规的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标注所有收入均来源于香港境外,未使用香港的公共资源,才可以申请豁免利得税,未做审计的公司无法申请离岸豁免,税务局会直接默认公司所有收入均来源于香港,要求按照对应税率缴纳利得税。
第二个误区是“公司已经注销就无需补做审计”,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2026年2月发布的《公司注销流程指引》,公司申请注销时,注册处会核查公司过往所有年度的报税及审计记录,若存在未提交的审计报告,会直接驳回注销申请,要求先补做所有审计并缴清所有罚款及税款后才可以办理注销,若公司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及税务问题,即使公司已经被强制除名,董事仍需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个误区是“小规模香港公司可以豁免审计”,根据2026年修订的《公司条例》,仅“不活动公司”可豁免审计,小规模公司指的是年度营收低于200万港币、员工人数少于100人、总资产低于1000万港币的公司,仍需每年提交审计报告,仅可简化审计流程,不得豁免审计义务。若小规模公司连续2年未提交审计报告,同样会被纳入监管核查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