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局(ird.gov.hk)2025年1月发布的《2026/27课税年度报税安排公告》,2026年香港税务局发报税表的时间按税种、主体注册时长不同执行差异化规则,存续满2年的经营主体利得税报税表统一于每年4月第一个工作日批量发出。
不同类型纳税人的报税表下发时间可参考下表:
| 纳税人类型 | 对应税种 | 报税表下发时间 |
|---|---|---|
| 官方依据 | 注册满2年的香港有限公司 | 利得税 |
| 每年4月第一个工作日 | 香港税务局2025年1月《2026/27课税年度报税安排公告》 | 新注册香港有限公司 |
| 首次利得税 | 公司注册日期届满18个月后的首个工作日 | 香港税务局2025年2月《新成立法团报税指引》 |
| 香港受雇人士/个别人士 | 薪俸税 | 每年5月第一个工作日 |
| 同上 | 持有香港应税物业的个人/企业 | 物业税 |
| 每年4月第三个工作日 | 同上 |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2024年12月修订版内容,所有报税表均以平邮形式寄往纳税人在税务局登记的最新通讯地址,若通讯地址变更需在1个月内通过税务易账户或书面形式通知税务局,避免漏收。

报税表的法定申报期限自发出当日起计算,2025-2026年执行的申报期限如下:存续企业利得税报税表默认申报期限为发出后1个月内,年结日为12月31日的企业可申请延期至当年8月15日申报,年结日为3月31日的企业可申请延期至当年11月15日申报,相关期限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薪俸税报税表的默认申报期限为发出后1个月内,有租金收入等其他应课税收入的个别人士可申请最长14天的延期申报。 实践中,若纳税人未收到报税表,可通过香港税务局官网税务易平台提交补发申请,处理周期为3-5个工作日,2025-2026年补发报税表无需缴纳费用,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5年3月更新的《办事服务收费目录》。 申请补发报税表的流程为:
误区一:未收到报税表无需履行申报义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1条规定,若纳税人在课税年度产生应课税利润、薪俸收入或物业租金收入,即使未收到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也需在课税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主动提交申报,未主动申报的主体将被纳入税务稽查范围。 误区二:休眠公司无需等待报税表即可豁免申报。截至2026年4月,香港税务局最新执行政策为,已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休眠申请的公司,若无任何应课税收入,税务局将暂停每年批量下发报税表,但若休眠公司恢复运营产生收入,需主动向税务局申请报税表并完成申报,不得拖延。 2025-2026年首次逾期申报的罚款为1200港元,逾期超过3个月的罚款为3000港元起,同时税务局有权按上一年度利润的1.2倍出具估税通知,要求纳税人先行缴纳税款,若存在恶意逃税行为,最高可处应缴税款3倍的罚款及3年监禁,相关处罚标准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来源为香港税务局2024年12月更新的《税务处罚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