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营业所得税即香港利得税,计算规则严格依据香港税务局ird.gov.hk2024年11月更新的《利得税税务指南》执行,2025-2026课税年度适用属地征收原则,仅对源自香港的应税利润计征,税率采用两级制阶梯标准。
截至2026年4月,香港执行的利得税属地判定规则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3年发布的《利润来源地判定指引》,判定核心要素包括交易合约签署地、货物交割地、服务提供地、运营决策地等,仅与香港本地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利润纳入应评税范围。 若利润全部源自香港以外地区,可提交相关证明申请离岸豁免,获批后无需缴纳对应部分利得税。
| 税率类型 | 首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税率 | 超出200万港币应评税利润税率 | 适用条件 |
|---|---|---|---|
| 两级制优惠税率 | 8.25% | 16.5% | 同一集团内仅可指定1家合资格实体享受,无违规欠税记录 |
| 标准税率 | 16.5% | 16.5% | 集团内未被指定享受两级制优惠的实体、非合资格实体 |
以上税率来源于香港税务局2024年12月发布的《2025-2026财政预算案税收调整公告》,2025-2026年适用,后续调整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应评税利润为利得税计税基础,计算公式为:应评税利润=经审计的会计利润-不征税收入+不可税前扣除支出-可抵扣历史亏损-合规税务豁免项目。 不征税收入包括资本性资产处置利得、符合条件的香港公司股息分红、香港本地银行存款利息;不可税前扣除支出包括股息分配、行政罚款、私人消费支出、资本性购置支出;可抵扣历史亏损无结转年限限制,可逐年抵扣后续产生的应评税利润。
部分跨境从业者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所有香港公司的利润均需缴纳利得税,实际仅源自香港的利润需计征,离岸利润获批豁免后无需纳税。另一误区为所有公司均可享受两级制优惠税率,同一集团仅能有1家实体享受该优惠,其余实体全部利润适用16.5%标准税率。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112章》2024年修订版内容,利得税申报逾期1-2个月将被处以1200港币罚款,逾期3-6个月罚款3000港币并加征应缴税额5%的附加费,逾期超过6个月将加征应缴税额10%的附加费,情节严重的可收到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