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2024年12月更新的《2016年公司法》实施细则,马来西亚公司注册需要秘书作为法定必备岗位,所有在马来西亚SSM注册的私人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均需在注册完成后30日内委任至少1名符合资质的公司秘书,未按要求委任将触发合规处罚。
根据SSM 2026年现行执行的从业准入规则,马来西亚公司秘书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需特别注意的是,公司的唯一董事不得同时担任公司秘书,若公司拥有2名及以上董事,其中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董事可兼任秘书职务。截至2026年4月,该资质规则尚未调整,后续变更以SSM官方通知为准。
根据SSM 2025年发布的公司秘书合规操作指引,秘书的法定职责覆盖三类场景: 第一类为法定文件管理,需妥善保管公司注册证书、组织章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文件,上述文件需存放于马来西亚本地注册地址,随时接受SSM核查。 第二类为合规申报工作,需按要求筹备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向SSM提交公司年度申报表、董事变更、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法定申报文件,确保公司公开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第三类为官方沟通对接,负责对接SSM、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等政府部门的问询函件,保管公司法定印章,配合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工作签证申请等业务的资质核验。

马来西亚公司注册秘书委任需按SSM要求完成以下流程:
根据SSM 2024年修订的公司法处罚细则,未按要求委任或履职的主体将面临三类处罚: 公司注册完成后超过30日未完成秘书委任的,将被处以每日50林吉特的累计罚款,最高罚款上限为5万林吉特。 秘书未按要求提交法定申报文件或隐瞒公司实际变更信息的,公司与秘书个人将分别被处以最高2万林吉特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秘书将被SSM取消从业资格,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马来西亚公司的秘书。 公司连续12个月未委任符合资质的秘书的,SSM有权启动强制注销程序,注销后公司银行账户将被冻结,名下资产将划归马来西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置。
不同组织形式的马来西亚公司,秘书委任要求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 公司类型 | 最低秘书人数 | 资质额外要求 |
|---|---|---|
| 年度合规核查频率 | 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 | 1名 |
| 无额外要求,符合基础资质即可 | 1次/年 | 公众有限公司(Berhad) |
| 2名 | 至少1名拥有5年以上秘书从业经验 | 2次/年 |
| 外国公司马来西亚分公司 | 1名 | 需熟悉母公司所属地合规规则 |
| 2次/年 |
实践中多数申请人对马来西亚公司注册秘书要求存在三类认知偏差: 第一类偏差为认为离岸经营的马来西亚公司可豁免秘书委任要求。根据SSM 2025年发布的跨境经营公司合规指引,无论公司实际经营地是否位于马来西亚境内,只要是在SSM完成注册的法人实体,均需委任符合资质的本地秘书,无任何豁免情形。 第二类偏差为认为秘书仅为注册阶段的临时岗位。实际上秘书为公司存续期间的常设法定岗位,只要公司处于正常存续状态,就需持续委任符合资质的秘书,秘书离职后需在14日内委任新的秘书并向SSM完成报备。 第三类偏差为认为任意马来西亚本地居民均可担任秘书。实际上只有通过SSM资质认证或属于指定专业协会会员的人员才有任职资格,普通居民无资格担任公司秘书,未按资质要求委任的秘书SSM将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