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模式和红筹模式是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跨境融资的两类主流架构,VIE模式和红筹模式的区别核心体现在控制逻辑、合规要求、适用场景等维度,是拟开展跨境资本运作的企业主、跨境从业者需掌握的核心合规知识。
以下对比基于2024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境外上市备案管理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2025年6月香港联交所更新的《上市规则第19A章》整理:
| 对比维度 | 传统红筹模式 | VIE模式 |
|---|---|---|
| 控制逻辑 | WFOE直接持有境内运营主体100%股权,通过股权实现控制与并表 | 无直接股权关联,通过系列协议实现控制权与财务并表 |
| 适用行业 |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的允许类、无持股上限限制类行业 |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或限制外资持股的行业 |
| 备案要求 | 提交股权收购合规证明、外汇登记证明即可 | 额外提交外资准入合规论证报告、全套协议控制文件 |
| 搭建周期 | 3-6个月注1 | 4-8个月注1 |
| 搭建成本 | 12-35万元人民币注1 | 20-50万元人民币注1 |
| 信息披露要求 | 仅需披露股权架构层级 | 额外披露协议控制风险、协议执行可行性、关联交易明细 |
| 注1为2025-2026年区间数据,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数据来源:国际会计师公会(AIA)2026年3月发布的《2025-2026年跨境架构搭建成本调研报告》。 |
VIE模式和红筹模式的搭建流程核心差异集中在境内主体控制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传统红筹模式搭建流程:

VIE模式搭建流程:
部分从业者混淆VIE模式和红筹模式的范畴,根据202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指引,广义红筹架构包含股权控制类红筹与协议控制类红筹两类,VIE模式属于协议控制类红筹,二者为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日常提及的红筹模式通常特指传统股权控制类红筹。 部分市场主体认为VIE模式可完全规避外资准入限制,根据2025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VIE架构需在境外上市备案阶段提交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规论证报告,未通过监管论证的不得完成备案。
传统红筹模式未按要求完成境外上市备案的,根据2024年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可对发行人处以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最高500万元人民币罚款,情节严重的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截至2026年4月,香港联交所最新执行的上市规则明确,VIE模式存在协议控制文件虚假披露、隐瞒关联交易的,可直接驳回上市申请,已上市的发行人触发强制退市条件,后续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