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程投资征求意见指2024年10月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返程投资外汇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4年11月,截至2026年4月该修订政策尚未正式落地,现行执行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7号)框架下的登记要求。
根据商务部官网2024年10月17日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本次调整主要围绕简化登记流程、放宽合规容错空间、扩大适用范围三个方向,覆盖返程投资全生命周期的登记管理要求。政策落地后将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的返程投资登记合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提交要求。

| 对比项 | 现行规则(汇发〔2015〕37号) | 2024年返程投资征求意见稿调整内容 |
|---|---|---|
| 登记适用范围 | 仅适用于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SPV返程投资 | 新增境内居民通过境外基金、多层嵌套架构返程投资的标准化登记路径 |
| 补登记要求 | 未按规定登记的需先接受外汇处罚后方可办理补登记 | 首次补登记且无违规获利、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场主体,可免予处罚直接办理 |
| 信息变更时限 | SPV发生股权变更、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的30日内需办理变更登记 | 放宽至60日内,且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全流程线上办理,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 SPV注销登记要求 | SPV完成注销后15日内需主动向外汇局办理返程投资登记注销 | SPV无未了结跨境收支业务、无后续投资计划的,可豁免主动注销登记义务 |
2025-2026年返程投资登记无官方行政收费,相关依据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若涉及境外材料公证、多语种翻译等第三方服务,相关费用约为3000-12000元人民币不等,以第三方机构公开报价为准,办理周期通常为20-30个工作日,含材料准备及审核时间,以官方实际办理进度为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25年发布的《外汇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按规定办理返程投资登记的,可处涉案金额5%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以上30%以下罚款,涉嫌逃汇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2月发布的《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合法完成返程投资登记的红筹架构,可正常提交境外上市备案申请,未完成登记的架构将被要求整改后再受理备案。 需特别注意的是,部分市场主体认为搭建多层境外架构可规避返程投资登记要求,该认知不符合现行外汇监管规则,穿透识别后未按规定登记的架构仍将被认定为违规。